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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小学积分入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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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排名达到录取要求的新生可填报一所公办小学志愿,新生家长可根据公布的的志愿学校位置、学位数、已报志愿人员排名和本人的积分排名调整和确定新生志愿学校,无志愿的新生视为放弃申请学位。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佛山小学积分入学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申请条件

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如有未曾入读公办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随迁子女,可为其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新生排名。

简单来说,小孩年龄符合、父母有居住证、子女非本市户籍,皆可申请。

基本申请材料

①填写新市民积分入学申请表;

②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登记满半年证明(以佛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登记记录为准);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或监护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注:如实填报《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的新市民积5分,在该表中能够加具申请人及其配偶户籍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审核意见的,额外奖励10分,不能提供的本项不加奖励分,但不影响其他积分。

申请流程

1、新市民可于积分申请截止时间前持居民身份证、有效居住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料,按要求上传至市积分系统,或前往其居住地所在镇街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为随迁子女提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公办学位申请。

2、各区(镇街)积分办依据新市民积分情况,对积分结果进行统计、排名,并于每年6-7月按照全区或分镇街对积分入学排名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公布的入学指标数和排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新市民子女入读公办学校,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入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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