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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新市民小学积分入学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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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学的附加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急需人才、专利创新、奖励荣誉、慈善公益、投资纳税、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登记管理、个人信用十项内容。扣减分指标包括“违法犯罪”和“其他违法行为”两项内容,要求流动人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昆山新市民小学积分入学办事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于当年度3月20日至4月19日登录中国昆山网,点击“昆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报名”窗口,按《昆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报名操作手册》提示分区镇、分学段进入系统,准确填写拟入读学校以及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录入相关附件。

二、提供材料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在当年度3月20日至4月19日17时前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表》提交至所在地区镇便民服务中心积分入学管理窗口。窗口初步审核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包括:

1.户籍相关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等)。

2.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有房产证的可不提供居住证)。

3.住宅类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提供的住宅类房产证遵循每5年认定一名学区生的'原则。租住房屋同样遵循每5年认定一名学区生的原则,提供无房证明,有规范的合同,并且房东持身份证和住宅类房产证原件或依法委托他人到现场确认)。

4.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或者法人登记证(2019年4月19日前),或者工商营业执照(2019年4月19日前)且仍在经营。

5.先进典型(见义勇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专业技术职称审批材料及证书、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7.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小学)。

三、受理申请

窗口初步审核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积分入学申请表》与《网上报名信息表》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后一起存档,并出具受理回执。

四、审核评分

相关部门进行核查评分,并在5月31日前完成核查评分工作。6月1日至6月20日申请人登录《昆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填报系统》查分。

五、公布学位

各区镇会同教育部门预测当年度准入学校可供学位数,经市政府批准后,于当年7月10日前统一在中国昆山网上公布。

六、公布排名

7月19日前在中国昆山网公布各区镇申请人积分高低排名及各学校二次填报志愿可供学位数。

七、第二次填报志愿

新市民子女根据各区镇申请人积分高低排名,达到区镇准入线,但因所申请学校学位有限不能就读该学校的,家长须于7月20日至22日登录招生系统,根据区镇公布的二次填报志愿可供学位数第二次填报志愿,由系统根据家长志愿自动录取,区镇不作统筹协调。

八、公布准入名单

7月27日前在中国昆山网上公布各区镇各学校积分入学准入名单。

九、发放准入卡

各区镇于8月7日前向符合积分入学的新市民子女发放相应学段积分入学准入卡。

十、办理手续

取得积分入学准入卡的申请人,凭准入卡及有关材料原件在准入学校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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