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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小学积分入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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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申报公办学校,在完成网上申报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表》等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区镇便民服务中心积分入学管理窗口。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昆山小学积分入学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报名对象

1、初中报名对象:

非昆山户籍生小学毕业生;年满16周岁(200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

2、小学报名对象:

(1)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到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下同)的非昆山户籍生适龄儿童;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经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确认。

(二)报名及审核

1、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当年度4月20日~5月19日登陆“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s://),按《昆山市新市民报名操作手册》提示,注册登录后,进入“点击进入新市民填报”,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录入相关附件。申请人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的“招生入学”相关链接进入本系统。积分生一旦区镇窗口初审通过,即使窗口退回需要补充材料,也不能修改志愿。

2、初审:

申请人申报公办学校,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于4月20日~5月19日17时前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表》等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区镇便民服务中心积分入学管理窗口。窗口初步审核后,退还原件,复印件与《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表》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后一起存档,实行一人一档。

3、二次填报志愿:

达到各区镇积分录取最低分数线,但因所申请学校学位有限不能就读该学校的`积分申请人,须于7月20日~7月22日登录招生系统,根据区镇公布的剩余可供学位数第二次填报志愿,由系统根据家长志愿自动录取,区镇不作统筹协调。申请人按要求填满具有剩余可供学位的所有学校,就会被公办学校录取,否则可能不被公办学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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