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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车库消防管理制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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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车库消防管理制度

立体车库消防管理制度(精选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立体车库消防管理制度(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立体车库消防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加强机动车和机动车停车场、停车库(以下简称停车场、停车库)的防火安全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和停车场、停车库的防火安全管理,均须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机动车和停车场,停车库的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把停车场、停车库列为防火重点部位,建立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加强防火安全管理。单位停车场、停车库的防火安全管理,由本单位负责;公共停车场(包括临时停车场)、停车库由停车场、停车库的设置或收费管理单位负责。

第四条机动车须符合下列防火要求:

一、电源火线绝缘套管不被挤压,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二、驾驶室、车厢的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三、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在排气管上安装火星消除器。

四、车上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第五条机动车使用管理单位和司机(包括私人机动车所有者,下同),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执行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车辆机件油路,防止漏油。

二、机动车行驶中严禁往汽化器内直接注油。

三、机动车电瓶充电,须将电瓶送至充电间进行,严禁在机动车上充电。

四、给机动车加油时,不得吸烟和靠近明火。

五、检修机动车应在修理间或安全地点进行。为发动机保洁时必须切断电源,禁止烟火。严禁用明火烘烤发动机。焊补油箱、机件时,须将被焊补件拆下后,按操作规程进行。严禁在车上进行焊补作业。

六、车辆进入停车场、停车库后,司机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七、车辆发生火灾时,应及时扑救并采取应急措施。

八、客运机动车不得装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第六条建设停车场、停车库,必须执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和有关管理规定。现有停车场、停车库的建筑不符合防火设计要求的,应予改建。举办大型会议、活动等设置临时停车场,主办单位应事前将停车数量、消防安全措施报当地公安消防机关备案。

第七条停车场、停车库的防火安全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车辆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压消火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二、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三、停车库内不准人员留宿;不准用易燃材料搭建设施。

四、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在停车场、停车库停放。

五、严禁在停车场、停车库内加油、修车。

六、严禁在停车场、停车库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七、严禁在停车场、停车库内存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他易燃、可燃物品。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停车库内。

第八条违反本规定的,按消防条例和《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予以处罚。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本规定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立体车库消防管理制度2

汽车库(场)是专供停放、修理和保养汽车的专业用建筑物,汽车库一旦发生火灾,不但会打乱正常德运输秩序,而且会造成众多的人员伤亡和车辆损坏。这主要是由于汽车库内的火灾因素决定的。一是汽车库油品多,停放汽车数量大、密度大,一旦着火,大量油品将猛烈燃烧并迅速扩大蔓延到附近车辆;二是车库内大量使用可燃建筑构件,缺乏必要的防火隔离,布局不合理,也容易导致火势迅速蔓延;三是汽车库发生火灾后,司机往往不在现场,使停放的车辆很难疏散。

(一)汽车库(场)火灾的常见原因

汽车库(场)发生火灾的`原因有很多种,归纳起来主要有以方面:

1、建筑不符合设计规范或防火要求

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进行建筑防火设计,使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旧车库,没有按照消防监督部门的意见进行整改,以致容易发生火灾。

2、电气设备安装使用不当

车库内的电气线路因老化而是绝缘层失去绝缘作用时,易发生短路引起火灾;灯泡等电热器库内可燃物品长时间接触时产生高温,使可燃物受高温烧烤而着火。

3、维修等操作不慎

主要指当用汽油清洗零件组建、用钢丝刷或其他金属工具刷零件时等维修工作时因操作不慎产生火花引燃汽油,或者在汽车库内进行焊接、切割、喷漆等工作时,由于不慎引起火灾。

4、违反火源管理规定

违反火源管理规定,在车库内吸烟或乱扔烟头,引燃汽油或库内的可燃物发生火灾;或者私自从汽油箱内取用汽油,用打火机或火柴照明引燃汽油;或者修理时油纱布等易燃、自燃物质处理不当,遇明火发生燃烧或自燃起火。

5、其他原因

大型车库、地下车库停车多、转弯多、光线差,易发生汽车碰撞事故而引起火灾。较大汽车库、停车场一般都有小型油库或堆放一些装有燃料油的油桶,或有人违章携带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进入车库乘车,这些都给汽车库(场)带来一定程度的火灾隐患。

二、汽车库(场)的防火措施

(一)汽车库(场)防火设计要求

1997年,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原《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进行了修订,并于1997年10月经建设部批准发布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规范》根据停放车辆的数量,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分为四类,对各类车库(场)的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防火隔离、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系统、采暖通风和排烟系统等各方面的防火设计提出了要求。具体防火要求克参考《规范》。

(二)汽车库(场)防火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规范》设计、施工,并经审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旧车库应制定严密的防火安全补充措施。

2、库内应设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汽车库内严禁吸烟。

3、当汽车油箱漏油或汽车上装有桶装汽油、柴油时,不准在库内存放。必须存放时,要将油桶取下放入危险物品仓库,并放掉漏油油箱的所有存油。

4、汽车进入库内后,驾驶员应断开车上的电源后方可离开。

5、严禁从停放汽车的油箱里取油,更不可在取油时用明火照明。

6、停车库内不应存放桶装汽油或柴油,油纱头应集中放在金属桶内,并给桶体加金属盖盖严。

7、加强通风、换气设备及灭火设备的维修保养。

8、负责汽车库(场)的管理单位应制定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条件的单位应敬爱努力义务消防组织,对汽车库(场)要加强防火安全敬爱逆差,组织巡逻、制版,防止违章作业,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定期组织进行灭火疏散演练。

9、汽车库(场)应按照规定配备供水灭火系统合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立体车库消防管理制度3

(一)停车库防火安全应遵守下列规定:

1、车库内不准存放汽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不准堆放其他杂物。

2、车库内严禁停放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

3、车库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4、车库内的电器及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装规范要求,采取防暴措施,以保证防火安全。

5、车库内不准人员留宿,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设施。

6、在办公区内停放车辆不得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和堵压消火栓,车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应留有足以保证调车的宽度。

7、严禁在车库范围内加注燃油和排除油电系统故障。

8、保养维修车辆时,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车库内。

9、车库车辆应与其他设施进行防火分隔,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不准存放其他设备,使用电器应采取防火措施。

10、特种车辆与其配套设备必须分库保管。中间应设防火隔断,其互通部位应设常闭防火门。

(二)入库的机动车辆和其他特种车辆,必须符合下列防火要求:

1、车辆的电气线路绝缘必须完好,不得被挤压。带电线路接线端头必须牢固紧定,不得松动脱落,各种线路须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车辆燃油系统必须严密,不得漏油,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处置。

3、驾驶室、车箱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必须开关灵活、门锁完好。

4、车辆必须按灭火器配置标准配置灭火器:指挥车、防爆和低污染货车车辆配置4公斤灭火器2具。

(三)使用单位和司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执行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车辆油路。

2、机动车在行使里程中,严禁往汽化器内直接注入汽油。

3、机动车电瓶充电必须送至充电间进行,严禁在机动车上直接充电。

4、给机动车加油时,不得吸烟和使用明火。

5、检修机动车应在专用修理间或安全地点进行。为发动机保洁时,必须切断全车电源,严禁用明火烘烤发动机和在车上进行焊补作业。

6、车辆入库后,司机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7、车辆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应急措施疏散人员并及时扑救。

(四)汽车修理与保养防火安全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机件清洗作业

(1)作业场地周围不得进行明火作业,并严禁吸烟。

(2)在清洗机件过程中,不得启闭电气开关,以防引爆油蒸汽。

(3)作业时要打开门窗,加强通风。

(4)废弃油要倒入专用安全容器中。

(5)作业时禁止使用铁刷,以防止机件互相碰撞打火。

(6)室内有油蒸汽时,不得发动试车。

2、电瓶充电室及充电作业

(1)充电室必须设有敞开的气孔或天窗,窗口上部应与室内平顶平齐,以免氢气在顶部积聚。

(2)充电室门窗应向外开启,以利泄爆。机械排风系统应独立设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3)室内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防腐蚀要求。

(4)储存硫酸和配置电解液应在专用房间内进行,要防止硫酸与木材、布等有机物接触产生化学反应,释放热量。

(5)在充电室使用的扳手等工具应为铜制,并在手柄上包上绝缘层,以免不慎碰到电瓶桩头,产生电弧火花。

(6)充电时不宜采用过大电流,以免电瓶过热。

(7)充电时电瓶加液盖必须拧下,使放出的氢气自由逸出。

(8)测定充电是否完成,必须采用电解液化重计,严禁直接在电瓶桩头“擦火”或以其他不安全方法测试。

立体车库消防管理制度4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住宅区(大厦)、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住宅区(大厦)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一)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库)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交通、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库)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库)、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分别按小区清洁工作手册中《停车场清洁》、《值班室、岗亭的清洁》进行清洁)

(二)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9.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或房管员)批准。

三、门卫管理制度

这里的门卫包括停车场库的门卫和物业区域大门门卫。某些区域,既需保持相对宁静, 又需保证行人的安全和环境的整洁,为此,必须控制进入物业区域的车辆,这便是大门门卫的一部分职责。除救护车、消防车、清洁车、小区各业网点送货车等特许车辆外,其他车进 入物业区域时,都应限制性规定,经过门卫允许后方能驶入。大门门卫要坚持验证制度,对外来车辆要严格检查,验证放行;对从物业区域内外出的车辆也要严格检查,验证放行。对 可疑车辆要多观察,对车主要细询问,一旦发现问题,大门门卫要拒绝车辆外出,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停车场库门卫一般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停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min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户)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房管员监督、检查,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大厦)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大厦)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大厦)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大厦)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大厦)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库)的出入口明显位置。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大厦)。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六、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

住宅区(大厦)摩托车实行统一保管。摩托车、自行车的保管分月保与临保两种方式,两者的管理规定有所不同。

1.摩托车、自行车月保的管理:

a.需办理月保的车主先到停车场收费处办理登记,缴纳月保费用(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文件规定),领取月保号牌;

b.月保车辆凭号牌停放,月保号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车辆使用,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手续;

c.月保车辆需每月按时缴纳月保费用(可预缴多月),过期按临保车辆处理;

d.月保车辆进场需按指定的月保区域停放,并将号牌挂放在所保车辆上,以便车管员核对。

2.摩托车、自行车临保的管理:

a.临保车辆进场需按车管员指示到临时停放点停放;

b.车管员发放临保号牌,并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临保号牌分为两个相同的号码牌,一个挂在临保车辆上,另一个给车主随身携带,作为取车凭证;

c.车辆停放后,车主需到收费处缴纳临保费用;

d.临保车辆离场时,车主需交回号牌,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3.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已缴纳保管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保管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保管单位负责赔偿。

5.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6.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保管费达3个月者,由车管班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责任。

七、停车卡的办理和使用规定

1.停车卡的办理

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收费,临保车辆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月保,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收费处办理,与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给用户,并收取电子出入卡押金。

立体车库消防管理制度5

1.在车库内严禁烟火;

2.车库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以及禁止车辆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车库;

3.车库内严禁加油和修车;

4.消防通道严禁停车,严禁通道堆放杂物,必须保持畅通;

5.严禁动用各消防器材以作他用,并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

6.严禁油箱漏油的车辆进入车库,并及时清除车库内外的油渍;

7.车库内的灭火器和火险隐患处理情况在交接班时注明请对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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