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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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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生产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精选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生产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生产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

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三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的专门培训,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才能上岗。

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我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实行外培制度。

三、安全培训中心负责本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工作,负责本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培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安全工作资格证》的保管工作。

四、安全培训中心根据上级下达给我矿的外培计划,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月度安全培训分解计划。

五、各科室、队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照我矿制定的培训计划,按期参加培训,并在外出参加培训前,到安全培训中心注册备案。

六、各科室、队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培训取得的'《安全工作资格证》,应及时上缴安培中心统一保管。

七、外培人员参加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凡旷课、违规者,按旷班处理,每人每天罚款100元。

八、每期培训结束,学员都必须经过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或未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的,不得上岗,其学费、路费、住宿费自负;参加补考的,补考费等费用自负。

九、外培人员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将参培情况和有关学员档案资料等证明材料报送安全培训中心备案;凡不按上述规定的,罚责任人50元。

生产人员培训管理制度2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操作员工安全、服务、服从、设备维护保养意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公司的发展,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内容如下:

第一条、操作员每日出勤必须签到,而且要签实际到岗时间,不得任意涂改,不得代签,未签到者不予计发当日基本工资。

第二条、员工有事不能出勤,必须填写请假单方可离开公司,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者除不计发当日基本工资外,另计50元/天罚款,年内累计旷工7天者,自动离职处理,不予计发当月工资。

第三条、严格按照公司排队秩序进行装料及卸料,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第四条、生产调度安排进搅拌楼打料,操作员必须立刻响应,搅拌车操作员10分钟内

进行指定搅拌楼打料,泵车操作员必须30分钟内出泵,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第五条、上班时间内操作员必须服从生产调度的安排,对不服从安排、谩骂者或未按

工作安排及时完成任务者,每次处以50元/次罚款,对人身攻击者每次处以100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直至开除。

第六条、不得与其他同事争吵,不得辱骂同事,违者处以20元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要求书面向对方道歉。

第七条、各员工如果认为上司的工作安排不当、制度施用执行不当、滥用制度都行为者,可以口头或书面向办公室或总经理申诉。要求各员工先执行直接上司的处理意见,并禁止在公司内进行争辩,造成不良影响者,处以20元的罚款。

第八条、上班出车时应检查车辆状况、油、轮胎等情况,若发现在运输时轮胎双爆胎或轮胎螺丝大量掉落现象者处以200元罚款;若出现车辆路上无油,须送油抢修者处以50元罚款。

第九条、上班时态度必须端正,不得擅自换岗、打瞌睡(塔吊除外),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未按公司规定速度行驶,违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上班前、上班中不允许喝酒,违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并自行承担酒驾的后果。

第十条、每位员工必须熟记自已的岗位职责及操作方法,认真圆满地将料送至指定位置卸料。若发生罐车内存有积水造成料报废,操作员承担20%的赔偿费用,并检讨;若发生送错工地情况,产生后果者,处以500元/次罚款,并承担50%的责任,并检讨。

第十一条、严禁操作员在工地等待时间过长,未经同意就擅自回司,若发生此现象者处以200元/次罚款。

第十二条、加油须在规定时间内经过生产调度开出出库单方可加油,若发现规定时间内有空闲时间没有加油,生产调度通知出车时,操作员以油不多拒绝出车者处以50元/次罚款。

第十三条、每天下班时必须将红票交至调度,方便统计每日趟次,操作员须严格地将设备履历本登记详细。

第十四条、车辆上的GPS车载若发现人为因素损坏者,处以200元/次罚款。 第十五条、对于盗窃公司财产者、打架斗殴者,一律辞退,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奖励

1每季度评比符合条件的员工,可给予300元的奖励 (1)、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公司安排 (2)、卫生清洁、车辆维护 (3)、安全 (4)、油耗低。

2、鼓励员工提出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安排、节约油耗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改善建议,在评估其效果后,给予100元-200元的奖励。

生产人员培训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xx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xx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xx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xx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xx分钟。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生产人员培训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贯彻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车间全体员工。

第三章 车间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第二条 员工生产现场必须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裙子、奇装异服。

第三条 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请假程序逐级向各级主管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四条 禁止将个人衣物、餐具、茶叶等用品带入生产现场,饮用水杯放在现场指定位置。

第五条 未经生产或相关部门会签批准,禁止将原材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现场。

第六条 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

第七条 现场员工必须专心作业,严禁嬉闹聊天,偷闲怠工。

第八条 现场各工序应做好人员定岗工作,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等。

第九条 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食物、吸 烟、看小说、读报刊等。

第十条 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疏忽或拒绝上级主管命令或工作分配。

第十一条 现场人员必须自律自觉,勇于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破坏车间生产的不良行为,反对一切坏现象。

第十二条 员工必须按照生产工艺规定、操作指导进行现场作业,严禁向半成品投放异物或故意损坏机器设备。

第十三条 提倡节约,生产现场严禁水、电、气(汽)浪费现象。

第十四条 员工保管好个人使用的工具,爱护使用,不得遗失和故意损坏。

第十五条 严禁私自撕毁公司公布的各项通知、规定,严禁在现场各白板上乱涂 乱画。

第十六条 严禁在现场打架、聚众闹事。

第十七条 违反上述规定处罚10-500元/次,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第三章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双班工作的班组,必须认真按照“上不清,下不接”的原则进行交接工作。上一班工作交代不清,工作场地不清洁,物品摆放不规范,设备出现异常情况,下一班有权拒绝接班。

第二条 交班人应当面把当班生产工作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及注意情况向接班人交代清楚,填好工作交班记录,接班人按交接班内容,逐项核查核实后。如发现交班人有遗留问题未解决,有权要求交班人给与解释和解决。接班人根据核查情况填写工作接班记录,如因交接不清发生的问题,概由接班人负责。

第三条 如不能当面交接班,交班人应自觉做好交班工作,填好工作交班记录,签字确认。接班人接班时认真核查核实,如发现记录不清、情况未明时可拒绝接班,并填写接班记录。如因交接不清发生的问题,概由接班人负责。

第四条 交班时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区域清扫干净,生产后的废物垃圾必须清理到指定位置,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的物料必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五条 接班结束后,交接双方必须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上各自姓名一是确认。交接班记录要求内容真实、全面、规范、自己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第六条 罚则:不按上述规定进行交接班者,罚款10元/次,影响生产者罚款20元/次,数据造假,隐瞒,包庇者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第四章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操作者必须专业培训,持有操作证,严格按规程要求操作。凡新上岗的和尚未取得操作证的人员,必须在持有操作证的操作者的指导下方可操作。因设备使用不当,人为损坏设备,相关责任人需照价赔偿。

第二条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班记录并签字。交班的操作人员应详细向接班的工作人员交待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双方当面检查,如不能当面交接班,交班人应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使设备处于安全工作状态,并填好交班记录,接班人如发现设备异常现象,记录不清、情况未知或未设备未按规定维护时可拒绝接班。如因交接不清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第三条设备日常维护由专人负责,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设备负责人需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并留存检查记录。

第四条 在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异常,操作者应按规程立刻停止操作,并上报车间主任或设备管理员,操作者未经设备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擅自更改设备电气接线及运行参数设置。

第五条 在生产过程中,对模具工装应轻拿轻放,开模时严禁用金属坚硬物品划伤模腔,清理模腔内的橡胶残留物;若交接班时发现模具损伤,立即隔离,分析原因,落实责任,承担损失,损坏模具及设备者,有可能被无薪开除。

第六条每月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及模具修模换模记录,并对设备及模具使用寿命进行分析判断。

第七条 生产中注射硫化定位工装要安装位置准确,不能产生错位,由于检查不仔细造成设备模具工装损坏的,操作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对造成的经济损失照价赔偿。

第八条 罚则:不按上述规定进行操作者,情节轻微者罚款10-50元/次,造成设备、模具及工装损坏的责任人按照实际价值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第五章物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采购回来的.原材料均应有标示卡,由库管经清点数量无误并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库管对入库物资检验困难时,由车间质检人员协助,检验结果及时反馈公司采购部门。

第二条车间所有生产员工必须通过填写领料单经车间主任签字后交库管领料,库管办理物料出库手续,并做好电子台帐登记,不可私自拿取物料;生产完毕后,多余的物料必须全部退回库房,库管做好记录;生产物料有序摆放在专门的位置,严禁随处乱放及丢弃。

第三条在生产过程中,须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掉在地上的物料必须捡起。

第四条胶料的存放必须保持干燥、整洁、无杂物、无油污;夏季高温时,须存放于阴凉通风处,谨防自硫。

第五条 库管定期向公司上报库存情况,设置物料库存警戒线,短缺后要及时向采购部门预警。

第六条 罚则:不按上述规定执行者,罚款10元/次,影响生产者罚款20元/次。

第六章产品工艺流程管理

第一条车间所有工序员工必须按作业指导书作业步骤和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第二条生产人员按规定流程步骤操作,认真填写工序卡片,车间主任不定期巡查生产工序卡填写情况,对不认真执行的做相应处罚。

第三条生产流程确认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通知班长或车间主任,由车间主任通知相关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四条 偶联剂的配兑及涂胶,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要求,配兑、涂胶人员做好记录,因未按工艺要求操作,导致产品不合格,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五条 芯棒预热加温时间由操作人做好记录,因加温时间不足使芯棒未达到工艺规程要求的温度,不能进行注射硫化工序,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当事人承担。

第六条 生产人员注意环境温度的变化并记录,超出工艺规程要求时,及时通知生产管理人员调整设备工艺参数。未能及时调整导致成品率降低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罚则:不按上述规定执行者,情节轻微者罚款10-50元/次,造成的损失责任人按照实际价值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第七章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间配置一名质量巡检,负责涂胶、硫化、挑选工序质量抽检。

第二条硫化工序操作工应在生产中进行自检,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外观明显的(包括但不限于气泡、缺料、撕裂、缺口、破损、排气)不良品流入到下一工序不得超过10PCS以上。

第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报废品应放置于专用框中,分析不良品产生的原因,予以解决,进而做到事中控制,不可仍进垃圾桶。不良品硅橡胶由责任人自行剥除干净。不良品禁止私藏,交由质检人员检验统计,违者罚款50元/次,发现三次及以上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条 每一种型号产品均应做好不良品对应项目记录,和产品质量数据自检表。

第五条硫化工序现场生产的产品报废率须小于1%,对于报废高于1%的产品型号,应及时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予以解决。

第六条 组装车间在装配过程中对硫化工序进行复检,检出的不良品做好记录,交上一工序责任人分析处理。

第七条 车间设置出厂试验人员一名,按规程对组装后的成品进行出厂试验,试验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包装入库。不合格品放入专用框内,分析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处理。

第八条 所有不合格品严禁流入下一道工序,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处理。

第九条 罚则:不按上述规定执行者,情节轻微者罚款10-50元/次,人为原因导致产品报废率大于1%,加大处罚力度,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因操作原因长期报废率超过2%的应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章计划安排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根据月度年度预估销售情况,编制产品月度年度销售计划表,经公司评审后提交生产部门执行生产任务。年度销售计划应在上一年度12月中旬提报,月度销售计划在每月15日提报。

第二条 生产计划管理人员根据月度年度销售计划数量及交期,结合公司产能及库存情况制定月度年度生产计划表,经公司评审后下发至生产部门及采购部门。年度生产计划应在上一年度12月下旬提报,月度销售计划在每月18日提报。

第三条 生产计划人员应对物料供应情况进行跟踪及协调,确保完成生产任务。

第四条 车间主任应在每月1日提交上月生产、排产总结,下月排产计划。

第五条 车间主任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制定排产计划下发车间安排生产,原则上同一品种产品每月排产不超过2次。

第六条车间所有员工必须依照车间主任制定的生产排单计划进行生产,不得因模具不佳,定量考核等理由拒绝生产,对因拒绝生产,由此造成的后果,当事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 车间生产不能及时完成生产计划的,车间主任应提前一周通知生产计划人员安排外协生产。

第八条车间主任须在本周五前将下一周产品生产计划、生产消耗品采购计划、人员休班加班计划等事项提前拟定好。

第九条车间所有员工休班加班须向车间主任提出申请,经理获批后,方可加班,私自加班,将不计产量,不计工时。

第十条 罚则:不按上述规定执行者,罚款10元/次,影响生产计划完成的责任人罚款50元/次,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第九章 计件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调动生产线各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责任心。贯彻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对倒班人员的薪酬实施本办法。

第二条 计件制岗位人员编制应根据核定产能设置,在员工完成劳动额定基础上,由生产部根据各工序额定、计件单价和员工个人当天产量核算其当天及月度计件工资额,并经生产部汇总、核对后由公司每月20日统一发放。

第三条 计件员工薪酬构成

学徒期员工= 固定月薪(按考勤发放)

正式员工=月计件工资+月考核工资+工龄工资

第四条 工资计算办法

月计件工资=个人月合格产品量×产品单价×技能系数-月不合格品扣款

月考核工资=(个人月合格产品量-月产量定额)×超产单价

工龄工资=100×在本公司连续工作年限(成为正式员工满一年起)

不合格品扣款=不合格品数量x损失材料成本x废品系数

技能系数:硫化工序0.95-1.1(极差0.01),装配工序0.9-1.01(极差0.01)

废品系数:废品率1%-2%取1.1,废品率2%-3%取1.2,废品率2%-3%取1.3,废品率3%-5%取1.4,废品率5%-10%取1.5,废品率超过10%取2。

定额个人月合格产品量:公司根据产品的技术复杂程度、劳动繁重程度、责任大小、工作时间和不同的生产设备状况等条件确定:

硫化车间月产量定额=8000只/班/月

装配车间月产量定额=8000只/班/月

第五条 技能系数由车间主任根据员工月度工作表现情况综合测算。员工未能及时完成月产量定额,技能系数只能选取1以下较低值。

第六条 全勤奖:每月出勤天数在28天及以上的奖励50元(按月发放)。

第八条 餐补:8元/出勤天数(按月发放)

第七条 保底工资

当月因生产任务不足,员工在正常出勤(全勤)情况下,为保证员工的收入,员工平均计件工资未达到保底工资时,由公司为每人补贴平均工资与保底工资之间的差额部分,但有以下情况的员工只按计件工资发放,并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生产人员培训管理制度5

第一条:车间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二条:车间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1.车间第一责任人、车间安全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车间安全管理人员除按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特殊工种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需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5.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6.以上(1—5)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第三条:新员工必须接受厂级、车间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

1. 厂级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 车间级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车间安全制度,现场环境,工作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3. 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四条: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车间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第五条: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车间的有关专业人员和车间聘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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