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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换届选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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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换届选举报告

村委会换届选举报告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当前,全省上下正在进行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民政部门是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重要职能部门,民政干部是村委换届选举的主要指导力量。对于村委会换届选举,民政部门怎样才能发挥职能作用?民政干部究竟要扮演何种角色?对此,笔者作了如下思考,以期抛砖引玉,共同促进。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

村民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88年颁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来,村委会换届选举已开展了七届。根据往届的经验教训,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此次村委会换届选举竞争将异常激烈,民政部门和民政干部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民主意识增强,导致竞争激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颁布二十多年,民主观念已日渐深入民心,选举程序与方式已被广大群众所熟悉,群众民主政治热情空前高涨,从而一定程度上导致村委会换届选举竞争激烈。

二是工作性质由取变予,导致竞争激烈。以前,村级农业税征收和计划生育是村干部谈之色变的两道难题。为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村干部经常不得不借贷垫付,不得不对违法生育户实行牵猪赶羊,从而使自己既负了债,又得罪了人。工作阻力导致想干、愿干村干部的人极少。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到本世纪初,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实施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开始重视人口质量和幸福指数。村级工作性质由取变予,释放了村干部的工作压力和阻力,导致村委会换届选举竞争激烈。

三是经济待遇大幅度提高,导致竞争激烈。过去,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村干部待遇普遍低下,导致想干的人不多。现在,由于经济发展迅速,村干部报酬和村级办公经费全部由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金额大幅度增加。由于待遇丰厚,村委会换届选举竞争变得激烈。

四是就业压力倍增,导致竞争激烈。由于大学毕业生取消了工作分配,复退军人安置方式改革,大批大学生和复员军人回到农村。他们有文化、有技术,非常希望借村干部岗位建功立业或作为向上跳板,从而导致村委会换届选举竞争激烈。

二、依法指导,严把“四关”

村委会换届选举政治性和法律性都很强,是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笔者认为:民政部门作为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职能部门,在指导工作中,一定要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严把“四关”。

一是严把选举流程关。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着法定性和程序性。村委会换届选举共分六大流程,即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选民登记和职数确定、提名并确定候选人、候选人竞争、投票选举、整章建制。每一个流程都有时间限定,都包含许多小程序。因此,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导中,民政部门对选举流程必须严格把关,防止人为原因导致程序流失或减少,从而损害选民权益。

二是严把选民登记关。选民登记工作事关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换届选举的基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选名单: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三是严把候选人提名关。提名候选人是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关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这是法律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资格最基本的要求。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由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提名;提名候选人时,要引导村民贯彻干部年轻化的相关政策;具有夫妻和直系亲属关系的,原则上不能同时提名为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组织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候选人:正在服刑、劳动教养、被羁押和拘留的;选举前3年内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1990年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因经济或其他问题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审查或者处分期未满的。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前7天确定并公布。正式候选人确定后,乡镇党委要根据《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精神,及时与竞争人员集体谈话,教育他们自觉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对上述规定,民政部门在指导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把关,要强调召集过半数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候选人,要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推行选前集体谈话,强调依法有序竞争。

四是严把投票选举关。投票是换届选举的灵魂,事关选举的成败,容不得半点失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规定:“每一个选民只能接受一个近亲属的委托。被委托的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志。被列为候选人的选民不得接受委托”。对上述规定,民政部门在指导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防止失误和混乱。

三、发挥作用,当好“四员”

民政干部是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力量,担负着指导、培训、调查、统计等多种责任。因此,笔者认为:民政干部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要适时扮好宣传员、指导员、信息员、消防员四种角色,并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当好宣传员。为了动员选民积极参加选举,正确行使权力。民政干部要当好宣传员,切实开展宣传工作,酝造良好选举氛围。具体工作中,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栏、标语、宣传车等媒介,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要通过召开会议,提供咨询、组织文艺宣传队、发公开信等形式大力宣传程序和方式;要树立正确的.换届选举导向,倡导“珍惜民主权利,投好神圣一票!”、“加强党的领导,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

二是当好指导员。村委会换届选举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都很强的工作,因此,指导很重要。区县民政部门,要抽调懂法律、熟悉政策、有经验的干部,组成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导组,及时奔赴各乡镇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导工作;乡镇民政干部在换届选举中,要充分发挥熟悉政策的长处,积极进行选举业务培训和指导。要重点指导选举委员会成立、推选村民代表、提名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关键程序。要指导干群关系和谐的村积极开展无候选人直选。

三是当好信息员。村委会换届选举中,信息很重要,只有及时把握信息,才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工作。民政干部是合适的信息员。选举前,民政干部要将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新政策、新程序等信息及时传达给农民群众;换届选举中,民政干部要及时将难点村、问题村信息反映给党委、政府,以便制定针对有效的处理方案;换届选举结束后,民政干部要及时收集选举结果报告单、选举过程报告单,进行信息汇集和总结上报。

四是当好消防员。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事关稳定,责任重大。民政干部要充分发挥精通法规、熟悉程序的长处,当好消防员。

要高度重视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来信来访,切实做好调查处理和思想疏导工作。对群众反映程序违规的,要勒令推倒重来;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建议党委政府及时予以查处;对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及时向群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会。

要做好落选干部的思想工作,教育他们正确对待选举。要尽一切力量将矛盾和问题消化在基层,以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和全县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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