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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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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门》,《诗经·陈风》的一篇。全诗二章,每章六句。为先秦时代陈地汉族民歌。诗歌讽刺一个品行恶劣的统治者。以下是小编分享的诗经:墓门,欢迎大家阅读!

诗经:墓门

《诗经:墓门》

墓门有棘,斧以斯之。

夫也不良,国人知之。

知而不已,谁昔然矣。

墓门有梅,有鸮萃止。

夫也不良,歌以讯之。

讯予不顾,颠倒思予。

注释:

1、墓:墓道之门。棘:枣树。

2、斯:用斧头劈开。

3、谁昔:往昔,从前。然:这样。

4、梅:应为“棘”字。

5、讯:劝诫,规劝。

6、颠倒:指是非混淆。

译文:

墓门有棵枣树,拿起斧头砍掉它。

那人不是好东西,国中人人都知道。

知道他坏不悔改,从来他就是这样。

墓门有棵梅树,猫头鹰来住上边。

那人不是好东西,作歌规劝他悔改。

规劝他也不悔改,不分是非和好歹。

赏析

“多行不义必自毙”,这是对作恶者的诅咒。诅咒的作用是很有限的,并且多半是在背地里进行,大概是迫于某种压力或威胁。同时,事情尚处在诅咒阶段时,反过来证明了还未发展到绝对不可忍受的地步。

口诛笔伐便进了一步。敢于公开站出来进行指责、声讨,表明被谴责者的恶行已使人坐不住了,不得不以某种形式来表达愤慨。即使在这时,声讨谴责依然是一种彬彬有礼地表示愤慨和不可忍受的方式。

最极端的方式是揭竿而起,用强力或暴力除掉作恶者。这是忍无可忍、迫不得已而行之,连根铲除,意在不使作恶者再行作恶。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不必采取极端的除恶方式,总是怀着某种善良的.愿望进行指责、规劝、警告,“歌以讯之”。这对良心尚存的人有效,对作恶成性者则难以见效。好事不过三,坏事大概也不会过三。我们心理上的习惯,总以“三”为界,一次两次尚可忍耐,三次四次就突破了可以忍耐的界线,使我们不得不考虑别的方式了。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作恶成性的人很难良心发现,立地成佛;你不打,他就不会收手。“农夫和蛇”的故事从另一个角度也告诉了我们这一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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