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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益《答窦二曹长留酒还榼》原文及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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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榼小非由榼,星郎是酒星。

解酲元有数,不用吓刘伶。

注释

①窦二:指窦牟。窦氏兄弟五人,牟排行第二。曹长:唐时尚书丞、郎、郎中相呼为曹长。窦牟官尚书虞部郎中,故称。牟有《李舍人少尹惠家酝一小植立书绝句》,李益以此诗作答。

②由:全诗校:“一作图。”

③星郎:郎官之美称。

④酲:病酒。元:通“原”。数:术,方法。

⑤刘伶:西晋沛国(今安徽宿县)人,字伯伦。为“竹林七贤”之一,以嗜酒闻名,曾作《酒德颂》。此李益自喻。

 作者介绍

李益(748—829),唐代诗人。字君虞。陇西姑臧(今甘肃武威)人。家居郑州(今属河南)。公元769年登进士第,公元783年登书判拔萃科。因仕途失意,客游燕赵。公元797年任幽州节度使刘济从事。公元800年南游扬州等地。公元820年后入朝,历秘书少监、集贤学士、左散骑常侍等职。公元827年以礼部尚书致仕。更多古诗欣赏文章敬请关注“可可诗词频道”的李益的诗全集栏目。

李益是中唐边塞诗的.代表诗人。其诗虽不乏壮词,但偏于感伤,主要抒写边地士卒久戍思归的怨望心情,不复有盛唐边塞诗的豪迈乐观情调。擅长绝句,尤工七绝;律体也不乏名篇。今存《李益集》二卷,《李君虞诗集》二卷。

繁体对照

答竇二曹長留酒還榼李益

榼小非由榼,星郎是酒星。

解酲元有數,不用嚇劉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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