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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参 《武威送刘判官赴碛西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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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参的《武威送刘判官赴碛西行军》洋溢着积极乐观的情绪,构思精巧,别具一格。

武威送刘判官赴碛西行军⑴

火山五月行人少⑵,看君马去疾如鸟。

都护行营太白西⑶,角声一动胡天晓⑷。

【注释】

⑴武威:即凉州,今甘肃武威。判官:官职名,为地方长官的僚属。碛西:即沙漠之西,指安西。行军:指出征的军队。

⑵火山:即火焰山,在今新疆,从吐鲁番向东断续延伸到鄯善县以南。

⑶都护行营:指安西节度使高仙芝的行营。行营:出征时的军营。太白:即金星。古时认为太白是西方之星,也是西方之神。

⑷角:军中乐器,亦用以报时,略似今日的军号。

【白话译文】

五月的火焰山行人稀少,看着您骑马迅疾如飞鸟。

都护军营在太白星西边,一声号角就把胡天惊晓。

【创作背景】

唐玄宗天宝十载(751年)五月,西北边境石国太子引大食(古阿拉伯帝国)等部袭击唐境。当时的武威(今属甘肃)太守、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将兵三十万出征抵抗。此诗是作者于武威送僚友刘判官(名单)赴军前之作,“碛西”即安西都护府。

【赏析】

这首诗载于《全唐诗》卷二百零一,是一首即兴口占而颇为别致的送行小诗。首句似即景信口道来,点明刘判官赴行军的季候(“五月”)和所向。“火山”即今新疆吐鲁番的火焰山,海拔四、五百米,岩石多为第三纪砂岩,色红如火,气候炎热。尤其时当盛夏五月,那是“火云满山凝未开,鸟飞千里不敢来”(《火山云歌送别》)的。鸟且不敢飞,无怪“行人少”了。所以此句还写出了火山赫赫炎威。而那里正是刘判官赴军必经之地。这里未写成行时,先出其路难行之悬念。

接着便写刘判官过人之勇。“看君马去疾如鸟”,使读者如睹这样景象:烈日炎炎,黄沙莽莽,在断绝人烟的原野上,一匹飞马掠野而过,向火山扑去。可见那骑者身手是何等矫健不凡。以鸟形容马,不仅写出其疾如飞,又通过其小,反衬出原野之壮阔。本是“鸟飞千里不敢来”的火山,现在竟飞来这样一只不避烈焰的勇敢的“鸟”,令人肃然起敬。这就形象地歌颂了刘判官一往无前的气概。全句以一个“看”字领起,赞叹啧啧声如闻。

“都护行营太白西。”初看第三句不过点明此行的目的地,说临时的行营远在太白星的西边──这当然是极言其远的夸张。这样写却显得很威风,很有气派。细细品味,这主要是由于“都护行营”和“太白”二词能唤起庄严雄壮的感觉。它们与当前唐军高仙芝部的军事行动有关。“太白”,亦称金星,古人认为它的出现在某种情况下预示敌人的败亡(“其出西失行,外国败”,见《史记·天官书》)。明白这一点,末句含意自明。

“角声一动胡天晓”这最后一句真可谓一篇之警策。从字面解会,这是作者遥想军营之晨的情景。本来是拂晓到来军营便吹号角,然而在这位好奇诗人天真的心眼里,却是一声号角将胡天惊晓(犹如号角能将兵士惊醒一样)。这实在可与后来李贺“雄鸡一声天下白”的奇句媲美,显出唐军将士回旋天地的凌云壮志。联系上句“太白”出现所预兆的,这句之含蕴比字面意义远为深刻,它实际等于说:只要唐军一声号令,便可决胜,一扫如磐夜气,使西域重见光明。此句不但是赋,而且含有比兴、象征之意。正因为如此,这首送别诗才脱弃一般私谊范畴,而升华到更高的思想境界。

此诗不落一般送别诗之窠臼。它没有直接写惜别之情和直言对胜利的'祝愿。而只就此地与彼地情景略加夸张与想象,叙述自然,比兴得体,颇能壮僚友之行色,惜别与祝捷之意也就见于言外,在送别诗中堪称独具一格了。

拓展阅读:边塞诗人岑参墓中的帐单

阿斯塔那—哈拉和卓古墓群(位于新疆吐鲁番市以东42公里处),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古墓地之一,有“地下博物馆”之称。这里埋葬的是从西晋初年到唐代中期的人。让人想不到的是,绝大部分死者竟是内地汉人的后裔,其墓制形式也与当时内地大致相同。

神秘的阿斯塔那让我们领略了与生命息息相关的温情,从古墓中出土的“吐鲁番文书”,内容包罗万象,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教育、交通、日常生活等方方面面。尤其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考古工作者在506号墓穴中,意外地发现了盛唐时期著名诗人岑参留下的一纸账单。

岑参的这张账单,糊在一个独特的罩在尸体的纸棺上。纸棺大小如木棺,只是没有底。在阿斯塔那古墓,很多死者上面都罩着一个纸糊的棺材,并伴有纸糊的衣带、鞋等随葬物品。可能是古代时纸张珍贵稀少,用过的纸不会随便扔掉,而是再做他用。这些随葬品所用的冥纸就是当时使用过的文件、档案、书信、账本等,上面的文字均是用汉文墨笔书写。这些纸做的随葬品拆开来,就是闻名天下的“吐鲁番文书”。岑参的这张账单,就出自其中,这是诗人无意间给我们留下的珍贵文物。

试想,在边塞的风雪大漠中,年轻的诗人岑参也是一位意气风发、胸怀壮志的青年,他征战驰骋在大漠边关,往来于天山、轮台、雪海、交河等地。他常飞马而来,在驿站稍事休整,备足粮草,又跨马匆匆而去。在天宝十二年至十四年(公元 753~755年),西州等驿站的马料出入账上有一笔清楚地记载着:

“岑判官马柒匹共食青麦三豆(斗)伍胜(升)付健儿陈金”

经查史料,天宝末年,在驻节西州的北庭都护,伊西节度使封常清幕府中当判官姓岑的只有一人,那就是岑参。所以史学家断定这里的“岑判官”就是岑参。这笔账说的是,岑参等人的七匹马在驿站用了马料,把马料钱付给了驿卒陈金。就是这张账页,不知被什么人糊在了一个纸棺上,在1000多年后,奇迹般地被考古工作者在古墓中发掘出来。

看着这行墨迹青青的原始记录,一千多年前这位著名的诗人戎马倥偬、转战大漠时的形象,跃然浮现在眼前。岑参曾两度出塞,前后在边塞生活了6年,写了大量的边塞诗,他的诗气势雄浑、色彩瑰丽、想象丰富、笔法多变,呈现出一幅幅奇异而又壮美的塞外图景。

以岑参、高适为代表的边塞诗,之所以能形成独特的艺术风格,成为一个重要的流派,主要原因应该是这些诗人,普遍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洋溢着开拓进取、建功立业的激情与梦想。他们首先是保家卫国、英勇杀敌的战士,然后才是激情洋溢的文人才子。正是这种粗犷豪迈的气质,造就了令后人永远仰慕的盛唐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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