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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的伦理挑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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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工业革命以来,科学技术开始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起重要的角色,不论衣食住行还是生老病死,随处都能看到科学技术的身影。进入21 世纪以来,世界更是迈进了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由科学技术发展、应用引起的伦理问题也大量滋生,尤其是随着高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其所带来的挑战与风险更是时刻伴随着人们的日常生活。

科学技术的伦理挑战论文

由此,科学技术的伦理问题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成为哲学工作者、科学技术工作者乃至社会工作者日渐关注的重要议题。由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大连理工大学哲学系、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共同举办的“第五届中德科学技术哲学研讨会”于2015 年9 月21 日—23 日在大连理工大学举行。来自德国比勒菲尔德大学、达姆施塔特工业大学、汉诺威—莱布尼茨大学、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的多位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及我国大连理工大学、上海社科院哲学研究所、上海大学、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社会科学战线》编辑部等单位的三十余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共同探讨当今世界的科技伦理问题。会议开幕式由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洪晓楠教授主持,大连理工大学哲学系王前教授致开幕辞,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成素梅研究员、德国汉诺威—莱布尼茨大学保罗·霍伊宁根许纳( Paul Hoyningen—Huene) 教授对会议进行了总结。本届研讨会以“科学技术的伦理挑战”为主要议题,中德两国学者就科学技术的基本伦理、应用、风险与挑战,负责任创新,科学治理及技术的发展等议题进行热烈讨论,分享研究成果。

一、科学技术伦理的基本理论与应用

来自德国比勒菲尔德大学马丁·卡里耶( Martin Carrier) 教授做了题为《气候变化的伦理学论争的影响》的报告。马丁·卡里耶教授以理查德·拉德纳( RichardRudner) ( 1953) 提出的“需要将潜在误差的实际影响考虑进判断假说的接受阈中”的经典论证为切入点力图澄清两个问题。第一,就这一影响而言,伦理学的方法不足以接受或者拒斥任何特定的评估方法。因为不同的拉德纳式参数可以因类似“如何对抗气候变化”的问题而被筛选。第二,应向去判断行为( 而非假说) ,并对所要选取的行动产生合法的伦理的影响探索三种不同的路径。路径一: 气候变化中的经济学论争已经表明,假定的贴现率对未来风险的评估具有最重要的影响。由于这一问题关乎伦理,所以,伦理争议可以用于将贴现率设定在一个特定的值。路径二: 马丁·卡里耶教授对是否重视分配公平就能为选取适当的行动提供帮助提出质疑,并认为就伦理的观点而言无论引起气候变化的原因是什么,赢家都至少对输家的损失负有部分道德上的责任。路径三: 提出稳固性和适时性是评估政策的附加条件,即我们希望在出现意外时可以确保安全并且利用这种未曾预料到的技术发展创造新的机会,由此,这些标准可以为行动提供参考。

最后,马丁·卡里耶教授总结,问题的重点是尽管引入拉德纳式论点来影响证实气候变化假说判断的前景依然模糊不清,伦理上的辩护依然在选取对抗全球变暖的恰当措施中扮演着主要作用,这是通过对采取的行动提供建议而非判定科学假说取得的成绩。

二、高新技术的伦理与风险

洪晓楠教授在“人类胚胎基因组编辑技术的伦理学辩护———从一则案例说起”的报告中对人类胚胎基因组编辑技术进行伦理学辩护。他以我国中山大学科研人员首次成功修改人类胚胎基因为例,讨论基因工程技术及其伦理问题。通过对这一案例的分析,报告展开以下几个方面的讨论: ( 1) 在这个案例中研究人员是否区分了治疗与研究? ( 2) 修改人类胚胎基因( 基因编辑) 在实验室内是否允许? 是否可以应用于实验之外? ( 3) 基因治疗在实验室内是否允许? 是否可以应用于实验之外?( 4) 基因编辑或基因治疗是否存在道德问题? ( 5) 对风险/收益比的评估做得如何?( 6) 有无利益冲突? 由此形成了基因工程技术及其伦理问题域。在报告中,洪晓楠教授倾向于反对人胚胎基因组编辑的临床应用。但鼓励CRISPR—Cas9 在基础领域内的`研究,探讨其在模式生物中的编辑特异性,评估该技术的应用前景。因为这个观点是可以得到伦理学的辩护,也是符合科学精神和科学发展目标。并在最后强调,我们对人类胚胎基因组编辑技术既要保持审慎的态度,又要防止西方垄断话语权,假借伦理问题压制中国或亚洲科学家进行科学研究,从而丧失优先发表学术成果的权利,步上学术殖民主义的老路。

三、信息技术的伦理挑战与负责任创新

上海社科院成素梅研究员在“量子信息技术的伦理挑战”的报告中认为,当前,信息通信技术引发的数字鸿沟已经引起了联合国的注意,而量子密码技术和量子计算技术将会进一步加深这一鸿沟,需要特别引起关注。量子密码技术一旦得到普遍应用,量子计算机一旦研制成功,信息安全问题将变得比现在更加突出,世界将会更加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从而带来不平等与不公平,甚至摧毁地缘政治之间的平衡格局。

因此,从事研发量子信息技术的科学家将会比过去的科学家承担着更高的伦理责任,他们不仅应该关注其研究成果可能带来的应用风险,而且应该确保他们的研究不能被政治家或有害于他人的利益团体所利用。这样就导致了两个伦理悖论:其一,一方面,科学家的研究需要得到政府或某些利益团体的支持,另一方面,他们的研究成果又不能被支持者所控制; 其二,要求科学家有更高的伦理责任感,但是,在量子计算机研制成功之前,我们无法预先判断一些科学家比另一些科学家对他们的研究成果更负有伦理责任,这就出现了一个循环。因此,我们需要在量子信息技术得到普遍应用之前,站在从确保人类和谐发展的立场上,制定相应的使用规范和技术共享机制,需要加强人文教育,特别是,责任教育,加强信息文明建设,提高全人类的责任意识与共享意识,从而使我们生活在一个全人类应该友好相处的理想社会。

四、科学治理与同行评议

德国汉诺威—莱布尼茨大学的保罗·霍伊宁根许纳教授作了“科学家与工程师的责任”的报告,从而对科学家与工程师的责任进行新的定义与划界。报告就科学家和工程师负有的责任提出思考: 单纯履行职业责任就够了吗? 是否在职业责任之外存在额外的“社会”或“道德”责任? 如果是,存在于什么之中? 众所周知,目前我们对社会责任尚不了解。那么,科学家和工程师的社会责任是否超越/凌驾于他们的职业责任? 由于现代社会在世界的各个方面的变化迅猛,这些变化通常是由科学和技术创新引发的。科学和技术创新经常包含风险。有时,这样的风险要过去很久才会被公众所知。为了社会的利益,可能存在的威胁应该尽可能快地被人们所知,这就意味着科学家和工程师必须尽早发出警告。我们需要尽早对科学技术的批判性发展提出警告。科学家和工程师是最早知道危险的人,由此提出中肯的警告成为了他们的责任,这是责任的功能必要性,而且不能被形式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西方许多工程师的伦理守则响应这一社会责任问题。这一准则包括: 工程师应该将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利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在我看来,这是向正确的方向迈进。

但同时,这一定位所产生的矛盾却没有解决。本届研讨会继承了前四届会议的传统,在参与人数、报告数量、选题方向、讨论交流等方面都有所增长和扩大。中德两国学者对严谨却不失活跃的学术氛围频频称赞。两国学者交流思想、博采众长、轻松有序的会议氛围使学者们感到受益匪浅,论坛交流频现思想碰撞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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