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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论文: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模式的现实选择兼论行业自律

来源:博文吧 阅读:2.92W 次

安然事件发生后,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模式成为世界各国政府、会计师职业界和理论界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从各国实践看,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存在行业自律和政府干预两种基本模式,前者以美国、英国(英美法系)为代表,后者以德国、日本(大陆法系)以及中国最为典型。上述两种模式孰优孰劣,采用哪种模式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更为有利,我国学者对此进行了一些探讨。一种观点认为转轨经济时期,我国应发展和完善以会员为中心的完整的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体系(陈毓圭,2003)。第二种观点认为,仅仅依靠行业自律性组织来监管是不现实和无效的,政府监管是必然之路,应该建立一个以法律为准绳、政府监管为主导、行业自律为从属的监管模式(刘永泽等,2002)。从经济学的角度考虑,与民间自律相比,政府主导的独立管理模式在解决市场失灵、提高信息质量方面更有优势(黄世忠等,2002)。第三种观点认为,如果仅从逻辑上选择,独立管理模式无疑是最优的。但考虑到执行人的有限理性,各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在选择管理模式时主要寻求的是与本国国情相结合(谢德仁,2002)。

审计论文: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模式的现实选择兼论行业自律

我们的观点是各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在选择管理模式的过程中有着强烈的环境依赖的特点,主要取决于各国政治经济体制以及历史文化背景。转轨经济时期,我国的选择应当既不同于英美国家的斗争模式,也不同于大陆国家的同属模式,而应建立一种兼而有之的平衡模式。但是,在我国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严重缺位的情况下则更应该强调自律。因此,本文后半部分讨论的主要是行业自律问题。为把握这一主题,我们立足于行业协会与市场、政府的关系,选取了“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两个基本假定来分析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存在的合理性。

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模式选择过程中的环境依赖

行业自律型管理模式主要由民间职业团体对注册会计师进行管理,政府不加干预,因而协会一般都具有比较健全的自我管理机构,管理范围也较宽。例如资格考试、执业登记以及工作准则的制定,协会一般还负责监督审计规范的执行并检查审计工作质量。其地位和作用体现的是一种斗争模式,即通过与政府讨价还价来为其成员争取利益。政府干预型管理模式则在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自我管理的基础上,由政府进行较大范围和程度的干预。例如,由政府制定和颁布专门法律对注册会计师的地位、资格、事务所的设立以及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的依据、工作规范等做出明确规定,政府在审计规范执行和审计质量监督中也起着重要作用。人们信赖政府,行业协会的地位和作用体现的是一种同属模式。

上述两种管理模式在其形成过程中均表现出了强烈的环境依赖的特点,即英美法系国家与大陆法系国家在政治经济体制以及历史文化背景等方面的巨大差异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观念并进一步影响其行为。当然,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模式的选择过程中也不例外。

其中英美法系国家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管理模式的形成过程主要受到以下三方面因素影响:

第一,英美等国有着数百年的市场经济历史,长期奉行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学说,主张由“看不见的手”来自动调节社会经济活动,政府职能因而被局限在相当小的范围之内。然而,注册会计师市场本身的无序性又要求拥有一定的力量对其进行外部调节,行业协会的作用因此凸现了出来。

第二,人们对政府及其官员的不信任态度也客观上促进了行业协会的发展。波普尔曾这样说到:“国家尽管是必要的,但却必定是一种始终存在的危险或者罪恶”(刘军宁,1998)。与此相对应的是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思潮,人们从根本上不信任政府,处处设防,也更愿意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我管理。因此,英美等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承担了许多在我国传统上由政府承担的职能且其最重要的功能之一便是制衡和对抗政府。

第三,英美等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的发展还得益于其社会自治这一传统文化的长期熏陶。他们在碰到难题时习惯于向社会而不是政府求助,这使得行业协会自我管理显然比政府行政管理更容易被社会接受。

相比之下,大陆法系国家在经济体制、政治体制以及文化传统等方面均与英美法系国家截然不同。因此,要分析为何大陆法系国家传统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模式以政府干预为主,而不是像英美等国那样的高度自律也应该从上述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大陆法系国家虽然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却是一种以自由市场为基础,政府进行有计划干预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这种经济制度使得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力和制约力都比较大,会计行业协会的发展基本处在政府控制之下,其行业管理也基本上从职业界发展萌芽阶段的无管制直接过渡到政府管制阶段,充分体现了大陆体系国家深厚的政府干预理念。

第二,在大陆成文法系国家里,会计规范一般直接结合在国家法律之中,趋向于高度的指示性和程序性。这种指示性也就意味着政府享有直接干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权力。

第三,与英美等国盛行的个人主义不同,大陆法系国家更为强调集体主义。人们信赖政府,并认为政府和维护社会成员利益而成立的行业协会一样,会为其谋求共同利益。因此,这些国家的政府往往承担了全面干预并管理各行业内部事务的责任,行业协会的作用仅在于替代政府实现其管理目标。

以上分析是基于各国传统政治经济体制以及文化因素来进行的,分析的也只是两种传统管理模式的成因。事实上,随着安然公司破产案给会计职业界带来的巨大冲击,世界各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传统模式都已发生了相当程度的变革。例如,在美国,政府进行立法调整,在会计改革法案(SOA法案)下成立了“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PCAOB),负责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众公司的审计事务,从而结束了职业界的完全自律,进入以独立监管为主、自我监管相结合的新时代。在德国,为加强对会计师和审计师的监管,政府拟分别设立独立于政府和行业协会的财务评议小组和公共检查委员会。近期,政府还计划将法定审计师的全部考试工作移交给法定审计师公会。在日本,会计学术界要求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由民间职业机构来制定的呼声日渐高涨,安然事件的发生则可能会在很大程度上促成这种变革。

总体上看,为适应环境的变化,英美法系国家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模式变迁中的政府的作用在加强,而在大陆法系国家里,协会的作用也在加强,从而体现出一种融合的趋势。其实,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模式本身并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即便是在变革前,英美等国的管理模式中也有相当政府干预的`成分,而大陆法系国家也并不排斥行业协会在某种程度上的自律,二者并不是非此即彼,而是谁主谁次以及具体权能如何划分的关系。选择任何一种管理模式都要考虑与本国国情相适应,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促进职业服务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就我国的情况来看,注册会计师行业虽然实行的是政府干预模式,形成这种模式的环境因素也基本类似于大陆法系国家,却也有着细微的差别,具体因素有以下几点:

第一,我国长期奉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而统一计划的实现又以政府对所有资源的控制为前提,政府因此享有了全面、直接干预社会经济活动的权力,包括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干预。与政府全能化相对应的必然是社会自我组织和自我约束能力的萎缩,从而进一步加大了对政府的依赖。这反过来又为政府职能扩张和对社会领域的渗透提供了理由,形成一种“倒政治参与”的格局。

第二,中央集权制也是我国政府干预型管理模式形成的重要基础。这种“国家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的制度”(《简明社会科学词典》,1984)自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起就一直沿用了下来,计划经济体制则进一步强化了该体制。在中央集权制下,各级地方政府都是以中央政府助手形象出现的,行业协会就更是如此了,其主要功能体现为与政府一起完成对其成员的管理,而不是对政府的制约与监督。

第三,我国传统的政治文化是一种对政府“永远不设防”的文化,政府官员是“父母官”,人们绝对没有对其动机产生过怀疑,与此同时还强调对君王(政府)的效忠思想。这种理念极大地限制了独立自主人文精神的发展。长此以往,政府外的社会自我管理极度贫乏,政府也顺理成章地渗透进了各个领域。

现在看来,上述三个方面都有其不尽合理之处,计划经济体制早已被市场经济体制所取代;我国也曾进行了不止一次“政府职能转换”的尝试以改变中央集权的现状;而对政府的绝对信任,指望它完全以公共利益为导向来管理社会事务早已被公共选择学派证明是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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