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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安装合同模板合集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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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装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安装合同模板合集十篇

安装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广告牌制作及安装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广告牌制作及安装

1.2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工程款、结算依据、收款账户

2.1工程内容:制作及安装

2.2工程承包范围:广告牌制作设计图及相关设计文件所涵盖的全部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所有产品图纸的深化设计、主材辅材的采购及制作、水平及垂直运输、吊装、安装、自验交接、施工后现场卫生清理及产品保护等自现状施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所有工序的操作内容。

2.3工程款

2.3.1本工程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元(¥元),项目包干总价详见附件报价清单。

2.3.2本工程含税包干总价为不可调整价款,乙方已认真核实现场场地条件及甲方对本工程的制作要求,对设计图纸中的所有项目特征已充分了解,对完成本工程所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已包含在含税包干单价中。

2.3.3本工程包干总价已综合完成本合同第2.1、2.2条规定承包内容及范围所有工程费用。总结算工程款为按现状施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所有工序的操作内容的所有人工费、机械费、机械及人工进出场费、主材费、辅材费、措施费(含赶工及技术、安全、质量措施)、降温费、加班点心费、赶工费、管理费、风险费、住宿费、利润、社保、医保、工伤管理、文明施工、税费、工程完工后卫生清理费等所有费用。

2.4工程结算依据

2.4.1工程量:详见报价清单。

2.5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3工程工期

3.1所有广告牌需于年月日前(不包括本数)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3.2因甲方通知变更工程项目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程进度的,该延误的工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工期顺延期间,甲乙双方同意不计取因工期延误引起的任何费用。

3.3若乙方未能在20xx年7月30日前(不包括本数)施工完成所承包工程并经甲方竣工验收,工期延误按20xx.00元/天进行罚款;工期延误超过4天以上(含4天),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在按20xx.00元/天的基础上,对乙方已完成工程量按实际结算价(单价)不高于附件报价单单价的80%,余款作为造成甲方工程延误相关损失及甲方另选公司施工的误工费用。

3.4乙方自行负责工程施工搭架,费用自理。

4工程质量及验收

4.1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外观效果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比例尺寸合适。且完成的相关成品要求内部结构理,经久耐用。

4.2本工程竣工验收按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规范以及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要求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图纸矛盾或者错误及违反强制性条文,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由甲方会同设计单位办理设计变更,其费用按实结算,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4.3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乙方应24小时内发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24小时内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分项工程质量评测不合格,乙方应按时一次性整改合格;若复验不合格,每次罚款20xx元,且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工整改、直至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停工、返工,工期不顺延,采取的补救措施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竣工验收时,业主等相关验收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4.4验收程序

4.4.1乙方施工完成在具备验收条件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4.4.2甲方在收至该申请后7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对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应按该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时间计入总工期),全部完成后再次进行申报验收;对符合验收条件的,甲方在7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或不答复的视同验收合格。

5材料设备供应及材料管理

5.1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设备均由乙方提供并已含在2.3条款的工程款中。

5.2采购和检验: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本合同约定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5.3重新检验:乙方提供的货物经验收合格后,在使用过程中经检验发现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仍存在问题的,不免除乙方的责任。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合格的产品,由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返工、整改及因该原因引起的甲方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6施工与设计变更

6.1乙方按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的设计文件要求和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6.2甲方若需要对设计变更或施工进行修改或补充,乙方不得拒绝。7竣工验收

7.1乙方所施工的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并及时提交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

7.2乙方在具备验收条件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认可签章后验收方为有效。

7.3在竣工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乙方应按3.5条款承担逾期交付违约责任。

8保修

8.1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工程质量保修期三个月(验收合格之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发生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理并承担所有费用。(注明射灯只保3个月)如发生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人为原因等所引起造成。

8.2乙方应于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无条件及时派人进行修理,并于5日内维修完毕,每逾期一日罚款500.00元,届时直接从保修金中直接扣除;超过10日,甲方有权选派其他单位或班组进行修理,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以扣除的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乙方不按照上述保修规定执行的达2次(含2次)以上的,甲方将没收乙方保修金。

9付款方式

9.1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经甲方、设计单位双方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7%工程款,预留3%的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3个月后付清。付款无须转入对公账号。普通银行账户都行。

9.2甲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均须提供工程款无欠款证明、具结书、班组内员工工次发放确认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9.3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由此产生所有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0保险

10.1乙方自行办理施工场地内工程班组工人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11施工管理与安全要求:

11.1在施工期间,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任何关于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处理和善后费用及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1.2其它: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并出示有关证件,保安人员有权拒绝无证人员及态度不好的劳工进入现场。

11.3乙方指派(电话号码:)为现场负责人,负责本工程的所有事宜。

12甲方责任

12.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并对现场情况进行交底。

12.2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水源和电源。

12.3按本合同的规定及时拨付各种工程款项。

12.4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2.5指派胡德乐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13乙方责任

13.1按图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进度。

13.2按国家相关规定组织施工、安装、验收和试验。

13.3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并服人甲方在工序穿插中的统一安排,若不执行或故意制造障碍,每次罚款500元,且甲方有权随时指派他人去完成,乙方不得有异议,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乙方同意在未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3.4组织施工人员和设备、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指派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

13.5乙方应保证工程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做好安全生产,按双方约定采购和使用此材料,不得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

13.6乙方应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对甲方已经完成的工程成品或半成品实施保护,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的成品或半成品的损坏应负责赔偿。

13.7抓好文明安全施工,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安全操作规程规范的要求施工。

14违约责任

14.1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而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或甲、乙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都将被视为违约。

14.2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相当于本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与本合同其他违约金同时适用。

14.3若乙方在本工程采购使用假冒伪劣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乙方应负责更换,且应向甲方支付按其所使用的假冒伪劣或不合格产品总值的200%的违约金。若乙方使用的不合格产品的总值超出合同总价款的10%,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并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处理。

14.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逾期不付,工期顺延并付应付款项的1‰/日的违约责任金。

15索赔规定

15.1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或其它第三方蒙受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所发生的实际损失额由甲方(其它第三方)、乙方共同认定。

15.2若乙方接到通知后7天内不到场核实的,视同乙方默认,届时由甲方单独认定,其结果有效,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3若乙方接到通知后,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配合甲方的认定,而采取推诿的办法来处理的,甲方有权单独认定,其结果有效,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4所有的证据(含照片、摄像、取样、记录)经甲方(受损失的第三方)的签字后即为有效。

15.5对乙方不及时认定责任或不采取积极措施进行修复的,甲方有权直接处理,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抢修费用由甲方代付后,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的150%计算,并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或保修金中直接扣除。

15.6其它管理规定:具体规定由甲方另行通知,对乙方违反该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予以相应的处罚。

16其它条款

16.1本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通知、函件、合同,除直接由乙方当场签收外,甲方应以挂号信、特快专递方式并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上提供的联系地址或乙方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发出,以发出之日的第3日(乙方联系地址为福州市五区八县<市>)或第5日(乙方联系地址为福州市五区八县<市>之外)视为送达之日,不论乙方是否签收,均视为已送达。若乙方在本合同上提供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甲方无法联系到乙方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6.2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4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2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工程工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工程内容: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情况:自筹资金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项目为路灯等照明灯具的采购、调试与安装、移装,电缆电线敷设,灯座基础制作、安装及相配套的设施施工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xx》、《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xx》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贰拾叁万玖仟壹佰捌拾柒元(人民币)¥:239187.00元

6、合同生效

6.1合同订立时间:

6.2合同订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

6.3本合同双方约定之日起生效。

7、材料的采购、安装与验收问题。

7.1直接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采用正规厂家的合格国标产品(材质为中高档),必须保证质量,附有材质证明、进货厂家、合格证、化验单、质量证明及价格,并且要得到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的检查验收和书面认定。若承包人供应的材料检测不合格,达不到项目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另行指定材料供应商。

7.2施工期间,承包人采购的各类货物需符合承包人投标文件,发包人与监理公司指定相关人员对承包人采购的主要货物进行现场检验,材料入库时需由四方共同验收,签证备案。对未签字验收的材料,发包人不予认可。

7.3商品运至发包人施工地点后,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安装期间发包人、现场监理人员可随时对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承包人需无条件更换,安装所需一切配件、耗材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中,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7.4承包人负责调试设备,调试完成后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向发包人提供使用说明、相关资料及培训服务,同时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日常巡检服务。

7.5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项目经理负责该项目安全责任,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对所属的施工设备、机具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7.6做好施工现场协调工作

项目经理负责与发包人、总包单位、监理公司的组织协调工作,对交叉作业等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不得延误、影响总包及其他分包单位正常施工工作。对不服从发包人、监理公司负责人管理的相关人员,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撤换,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8、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规定:

8.1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8.2质保期内所有元件、灯具等因产品质量原因承包人均免费更换。

8.3质保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9、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缴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所有路灯安装完成后,甲方付至已完成工程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0%,审计结算完成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5%,剩余5%作为质保金,使用三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当承包人出现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可缓付工程款。

①工程实际进度滞后约定的计划进度7日以上,承包人无切实措施确保工期的;

②工程质量出现严重缺陷的;

③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承包人不能及时消除隐患的;

④不按约定提交竣工资料的;

以上情况彻底整改解决后,发包人即恢复正常拨款,但以上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全额承担。

承包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有权自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此项费用,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

10、违约责任

10.1依据鲁政办发[1993]72号文有关规定,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达到质量标准的,应承担总造价5%的违约责任,并承担返修义务直至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返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承包人所供货物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或供货物不符合投标样品的规、样式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当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金额时,承包人还应赔偿该差额。

10.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赔偿承包人相应损失。

10.4履约合同如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济南市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11、其他事项

11.1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2解释顺序为本合同、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文件及附件。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安装合同 篇3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

甲方将司法局小区项目之电梯2台委托乙方安装,双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规格、数量及安装价格

二、建筑物名称及安装地点 1、建筑名称:司法局小区 2、安装地点:×××× 三、预定安装工期

1、乙方预定于年天完成安装。 2、甲方应提供合适的调试条件予乙方,乙方安装后5天完成调试。 3、在安装过程中,如因业主主的原因而影响乙方施工时,安装或调试工程时间顺延。

四、安装费用及支付方式(以下金额为税前价)

1、本合同安装费用计人民币元整,不含安装辅料人民币元整。

1.1 电梯机构及电气安装费,计算式为: 1.2 采用无脚手架施工,架管费用为 元。 2、第一期:甲方应在进场后3天内预付安装费总额的50%予乙方,计人民币元。

第二期:电梯安装完毕支付工程总款的30%予乙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期:待电梯调试,经待检验合格,剩余款即20%付清,即人民

币 元。

3、如甲方所购电梯需分批安装、验收、交付时,甲方可根据价格明细表分批分期付款。

4、电梯初次验收时的招待费及验收费由甲方负责。 五、质量保证

1、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以便顺利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最终验收,须符合:GB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50310-20xx《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2、由于安装质量问题引起的技术监督部门加收的复检费由乙方负责。 六、施工安全保证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要求组织施工和安装,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安装工人要求办理了劳动保险方或持证上岗,井道作业时要求足够的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任何原因给乙方带来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代表:签字代表:

公章: 公章:

签约时间: 年月 日

安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将西航住宅新区(E区)、龙山花园、室外消防系统和泵房整个消防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工程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项目及承包方式

1、工程项目:西航住宅新区(E区)、龙山花园、室外消防、泵房及防排烟工程,具体项目详见工程预算书。

2、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一次性承包。

3、工程造价:工程安装预算总价为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若不开发票,则扣回相应的税金费用)。

二、工程工期

1、紧随土建、装修工程进度进行管线敷设,待装修施工队伍完全退场后,于壹月内安装好消防设备和完成设备的调试开通。

2、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现场代表签定确认后,工期顺延。

(1)因受水、电原因影响安装及调试的;

(2)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引起的延误工期的。

三、甲方职责

1、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会同乙方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验收手续,负责及时签证和有关隐蔽实验记录签字以及其他事宜,解决有关事宜并协助乙方搞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

2、负责安排工作间、施工场所,并提供施工所需之水、电、协调施工现场各单位间相互交叉作业所遇到的问题。

3、本工程竣工通知三天内,配合乙方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并协助安排整体验收工作。

四、乙方职责

1、根据甲方确认后的工程设计图纸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2、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改变施工方案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待甲方同意后方可按新的方案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做好现场安全和保卫工作,确保按安全操作规范施工,消防施工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4、调试期间乙方通知甲方派专人到场跟班熟悉操作规程并上报消防监督部分备案。

5、乙方在工程竣工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工程实际工程量验收及相关手续。

五、验收方法及标准

1、工程验收:甲、乙双方以施工图、说明书、消防审核意见书、会审纪要及验收技术规范为依据进行。

2、电气设备及线路和气体管道按国家标准及消防规范进行验收。

2、所有消防设备、材料均应有明确产品品牌、质量要求、管厚,且符合设计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材料进场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提供产品品牌证书、质保资料、内业资料。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至主管材料进场后10天,甲方预付25%工程款;待主设备进场安装完善后再付25%工程款;其余待消防验收合格及相关竣工验收手续完善后30天付工程决算价45%;余5%为壹年保修期满后付清(若壹个月内未能付还工程款,按月息1.5%计算利率)。(付款以现金形式支付)

七、工程保修期从验收合格后实际投入使用开始算起,免费维修壹年,保修期内非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失,其修理费由甲方负责。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验收合格决算付清之日失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安装费:

按照安装广告面积计算金额。

常规安装: 元人民币/㎡,大写:

单立柱安装: 元人民币/㎡,大写:

高空安装: 元人民币/㎡,大写:

2、支付方式:

工程安装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总价款。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4、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安装费用。

乙方:

1、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安装期间出现的一切责任事故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关于验收

1、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验收合格,进入保修期。

2、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结构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8级。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规定按时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3、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第六条、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半年。

2、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内容的金额:见附件清单。

二、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安装地点为:

三、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2、月天内付款

3、工程全部完工后

四、 工程要求

工程质保期: (从工程完工开始算)不扣质保金。

五、 验收

1、 合同灯具安装且启用后,乙方向甲方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验收期为乙方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后三天内;

2、 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字及加盖单位印章。

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本合同验收期的,则视为合同产品及安装已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六、 乙方应履行的责任

1、 乙方按时安装合同产品,并保证工程质量;

2、 乙方免费补正、补齐包装或运输或安装过程中造成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或损坏、遗失;

3、 工程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不可抗拒除外),乙方无偿维修。

七、 甲方应履行责任

1、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及安装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准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货款;

3、 产品运抵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应立即派人员对产品进行验收及签收;

4、 甲方验收产品时,如发现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应在到货时间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以查明产品缺损原因。乙方不承担任何超期的诸如以上问题的异议。

5、 产品保质期内,甲方应承担其责任及疏忽所造成的损失。

八、 违约责任

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5‰每天的违约金。

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屣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十日内向双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 产品所有权

甲方未向乙方付清产品货款前,产品所有权属于乙方,其它债权不得与此对抗。

十一、合同附件

1、

2、

3、 经双方签字盖章的产品技术图(与合同配置不符处,以本附件为准); 甲乙双方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而达成的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解决

1、

2、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协商未果,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判决。

十三、合同生效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预付款后,即行生效;

2、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日 期: 日 期: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安装合同 篇7

甲方:中建四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订购板房内容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活动板房内容为双层活动板房两栋,单层活动板房一栋,安装总面积暂定约700平方米,活动板房面积计算规则:

1、 板房面积=外墙外边线长×宽×层数

2、 室外楼梯走道面积=每层自然投影面积之和

3、 雨棚面积=雨棚投影面积的`一半

4、 总面积=(1)+(2)+(3)

第二条合同金额

1、单价为270元/㎡,本单价不包括土建及水电安装项目。

2、其他项目:。

3、总金额(人民币)约190000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钢构进场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20% 进度款。

2、单栋完成后付款至该栋合同金额的50% 进度款。

3、全部安装完成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50%进度款。

4、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 60% 进度款。

5、结算完成后40日内付清剩余的40%合同款。

第四条 安装地点及工期

1、安装地点:珠海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一期项目工地。

2、安装布置以甲方提供的平面图为准。

3、安装工期: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 个日历天。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场地平整、板房基础、安装所需水电接驳以及夜间施工所需照明。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出场合格证、板房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相关合同附件。

2、乙方必须提供足够的人力保证按期完工并安全交付使用。

3、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盖有公司公章的收款收据。

4、乙方必须保证板房的正确安装及安全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乙方本着友好的合作精神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当地人民法院处理。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安装合同 篇8

发包方:×××有限公司

承包方:×××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电力法》等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供配电工程 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供配电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供配电工程的敷设、安装、调试及验收。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详见双方确认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费用汇总表和工程预算表)。

2、承包内容:4台箱变、外部高压电缆、内部低压电缆及相应的管沟开挖及回填;电缆穿越地下室的开孔及修复;高压驳接设备的安装调试;低压电缆的路径从箱变到始端箱的上端接线点(含进线端的电缆头);高低压系统调试;本工程施工范围内一切技术资料;办理供电工程报建报审及验收过程中所有手续、电力部门报验及相关送电手续。

三、工期

1、开工日期:发包方签署开工通知单次日开始计算。

2、竣工日期:1#、3#号楼于20xx年12月30日完成临时供电条件,1#、2#、3#、4#、5#号楼和所有商铺于20xx年01月25日竣工并正式通电。

四、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为合格。

五、合同价款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叁佰玖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06:3992600.00元整)。合同总价签订后,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本合同价格为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送电后的价格。包括: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合同约定的全部材料设备)、施工安装、垃圾清运、与其他单位的配合费用、工程验收及各项相关手续办理费用、施工用水用电费、社保费用、利润、税金等。本工程价款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一次性包干。

2、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包含承包方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量内容。如有变更签证项目,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变更、签证部分,不再对原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重新核对。

3、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材料价格上涨和政府性调整、包税金、包保修、包报建验收、通电等所有内容。如遇下列情形,合同价款可作相应调整:

⑴、承包范围以内的技术核定、洽商记录、设计变更等;

⑵、经双方指定代表签证认可的工程费用调整;

上述费用的确定执行发包方《施工现场签证变更程序》。未按时办理签证变更手续视为承包方放弃追加变更签证造价的权利,在竣工决算时只根据发包方资料调整变更减少部分。

变更增减费用计算方法:按照本合同审定的报价为依据进行计算变更增减费用,即发承包双方核定的工程量计价后优惠7%计算,且该合同审定报价中材料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因素而调整。

⑶、合同价款调整时,仅对变更部分进行核算,对未变更部分不再重新核对。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承包方施工人员正式进场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所有高压设备及电缆等主要材料进场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调试完毕经甲方初验合格并经新郑供电局验收合格送电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5%。

4、技术资料移交齐全后支付《室外高压供电系统(内外管网系统及箱式变压器)》部分总造价的5%。

5、专配部分(商铺、电梯、公共照明、泵房设备)的保修由承包方履行保修义务。预留此部分保修金54500元,待保修期(壹年)满且乙方履行保修义务完毕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6、每期付款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书面付款申请,并开具当期同等金额的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发票,否则,发包方可拒绝付款。

七、材料、设备供应

承包方负责采购、供应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主要材料以及辅助材料且应是合格产品,符合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并附出厂合格证或材质证明且能满足新郑市供电局相关要求。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主要材料以及辅助材料均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送样,报发包方确认方可进场,未经发包方确认的设备、材料视为不合格材料。如因所供设备、材料验收不合格或新郑市供电局不予接受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八、设计变更及工程结算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或增补设计,发包方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书,与设计院沟通、办理出图手续,承包方予以配合。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承包方提出变更设计,必须经得发包方书面同意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

5、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⑴、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⑵、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⑶、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确认后执行。

6、发生增加工程时,发包方需作书面通知,承包方报价经发包方确认后,承包方必须在所工程量完工后7天内如实、严谨地向发包方报送工程签证,否则发包方有权拒收并视此增加工程不涉及到合同价款的增加。

7、发包方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竣工结算时支付。

8、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9、本工程如有发生签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承包方应在7日内书面提出;

⑵、经承包方项目经理签字盖章;

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

⑷、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成控部经理、工程副总、总经理、董事长助理签字且公司盖章备案。

10、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书面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九、工程验收

1、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负责及时办理验收、正式通电等一切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测试及相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完成供电后即被视为工程全部竣工。

2、工程经验收合格、正式送电后,承包方填写工程移交证明书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即为工程移交。

3、工程验收后14日内,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提供装订成册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三套(含工程竣工图及电子文档)。

十、施工安全

1、承包方负责施工承包区域内的防火、防盗和产品保护等安保工作。遵守发包方对工地现场的安保制度。

2、施工中由于承包方违反规程、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事故或损失,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且发包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双方责任与义务

1、发包方责任及义务

⑴、指派×××为发包方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

⑵、开工前发包方对低压供电系统的电缆走向、出线接口位置进行书面确认。

⑶、发包方负责提供现场施工所需的场地及材料储存位置。

⑷、发包方负责协调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接入口,由承包方自行装表计量,装好表后通知发包方抄底数,施工中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⑸、提供施工图纸叁套。

⑹、负责组织发包方、承包方、设计、监理等几方单位组织图纸会审。

⑺、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发包方将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监理标准严格进行监理。

⑻、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及设计变更签证,负责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⑼、协助承包方协调与工程总承包方的关系。

⑽、发包方发现承包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承包方限期重新采购,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⑾、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限期更换不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员,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由承包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⑿、在承包方完成工作,及时办理并通过电力部门专项验收、通电后,按时支付工程款。

2、承包方责任及义务

⑴、负责办理向新郑供电局申请用电协议等一切相关手续。

指派 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代表承包方全面履行合同,负责安排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和办理本工程中一切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及设计等相关单位的对接、报建、报批、试验、验收、交接以及培训等事宜。

⑵、接到发包方对低压供电系统的电缆走向、出线接口位置书面确认通知后,承包方按照确认意见进行电缆路径测算并进行采购施工,结算时仅对电缆数量进行调整。

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任务且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国家现行电力工程规范的要求。

⑷、在接到发包方开工通知后次日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机械设备进场。施工所用材料、设备需经发包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送交发包方。

⑹、承包方人员进入工地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并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品,遵守工地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因承包方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损失均应由承包方承担。

⑺、承包方负责施工期间设备、材料、施工工具的保管工作,并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覆盖前三天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监理及相关电力验收职能部门进行中间检查。如有不符合规定的,承包方须按照发包方、监理和电力验收职能部门提出的意见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办理隐蔽工程复验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隐蔽工程。

⑼、按图纸和施工总说明、设计修改(变更或通知单)、国家现行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并按发包方或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做好施工记录、报验、隐蔽工程记录,及施工技术资料。

⑽、工程施工中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承包方施工人员办公和材料堆放应在发包方认定之区域。

⑾、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需避免存在事故隐患,一旦发生由于承包方原因所造成的任何事故,承包方须承担相关事故责任和损失费用。

⑿、承包方采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须提供原厂证明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进场时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现场工程师检验。

⒀、承包方负责向发包方、监理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详细的设备清单及使用说明书。

⒁、承包方应按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全部工程施工完成、试验完毕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监理及相关电力验收职能部门提出检验申请及竣工报告,并办理竣工验收及通电手续。

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电后,承包方负责对小区物业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设备日常的维护、操作进行培训及移交工作。

⒃、承包方在施工现场必须任命一名驻工地的项目经理,一名专业的工程师及一名技术员负责(须持有有效上岗证),并向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提供上述人员职务名单及资质证、上岗证复印件,及其现场施工人员的联系电话。

⒄、办好竣工验收后14日内交三套完整的竣工资料给发包方,并负责发包方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

⒅、承包方应及时、足额支付从事本工程和施工及管理人员的工资及购买工程期内有效工伤保险等,并保证不因上述事由影响工程施工,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承包方承担;如因承包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导致停工或引起件的,发包方可从应向承包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拨出应付工资,向施工及管理人员支付;同时,发包方可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⒆、承包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报批、报建手续,或无条件配合发包方办理施工、验收、备案等手续。承包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承担发包方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发包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⒇、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方及发包方的管理。

十二、工程保修

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华福国际生态城·华福绿洲项目供配电工程所有线路、设备的损坏和使用功能的维修。

2、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⑴、供配电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内承包方免费并提供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

⑵、工程质量保修金自免费保修期满后15日内,双方办理完后期保修验收结算手续后一次性支付(无息)。

⑶、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通电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保修期内对发包方有关质量问题的意见、要求承包方在接到发包方通知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承担维修责任。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产生的责任及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⑵、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⑶、建立工程用户档案,承包方定期回访听取意见,并及时予以反馈。

⑷、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方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⑴、免费保修期内,由于承包方施工质量造成的后期维修或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进行保修的,发包方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的费用保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⑵、如承包方违反其保修承诺或质量问题而造成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有权将承包方的工程尾款部分或全部抵偿发包方损失,该尾款不足以赔偿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追偿。

十三、违约责任

1、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解除合同,需返还发包方已支付的款项,并需支付发包方工程总价的20%作赔偿金。

2、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逾期竣工,从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3 ‰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方就此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3、工程竣工后,若经新郑市供电局验收不合格,承包方负责自费返工并向发包方承担工期逾期等违约责任。因承包方原因导致本工程不能按时正常供电,承包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方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4、承包方须严格按照图纸及清单报价表中规定的材料施工,若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更换材料,承包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成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发包方同时还可处以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5、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或个人,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工程款,且承包方需按合同价的2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由于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3、由于另一方面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且在被允许的推迟的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由于合同当事人的一方违反合同,以至严重影响订立项目合同时所期望实现的目的或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

十五、争议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附则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7日内,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交《工程保修单》作为保修凭证,逾期提供的,发包方有权顺延结算期限。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在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后失效。

3、如双方经协商中途解除合同的,有关清算、赔偿、结算的合同条款仍然有效,直至相应的清算、赔偿、结算完成后失效。

4、承包方作为成熟的施工承包商,对本合同及其涵盖的任何风险已作充分、综合的考虑,承包方将按专业精神要求履行合同的约定及其涵盖内容。

5、双方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发生争执的,由×××市当地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6、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时,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以利于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7、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但当附件与本合同相冲突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8、甲、乙双方约定按合同载明的地址以邮政快递的方式向对方发送各类通知函件及文件,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十七、合同附件

1、施工图纸

2、经发承包双方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费用汇总表和工程预算表)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用日丰地热管铺设地暖达成以下协议:

一、 概况:

1.1施工时间:20xx年6月2日至20xx年6月6日结束。

1.2地暖铺设面积约100平方米。

1.3施工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

二、施工材料及提供方式

2.1地热全部选用日丰管业生产的地热管、水管、分水器及伐门。

2.2地热管、分水器由甲方自己采购。

2.3其余铺地热需用的辅助材料全部由乙方采购,但需符合铺地热的标准。

三、施工标准

3.1绝热层苯板铺设应平整、苯板之间相互接合应严密。

3.2地热管平均间距不大于200mm。

3.3地热管应平直,不行出现“死折”,不得有任何形式接头。

3.4在分水器、集水器附近连接柔性套管,并高于装饰层150-300mm。

四、质量验收

4.1地热管与分水器、集水器连接处应无渗漏。

4.2水压试验压力为1MPa

4.3稳压时间为12小时,其压力降幅不应大于0.05MPa。

五、填充层施工

5.1填充层在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施工。填充层厚度不应小于30-50mm。

5.2填充层在施工中,地热管内水压不应低于0.6MPa。

5.3不得在地热管上面搅拌混凝土,施工人员穿软底鞋。

六、施工后质量保证及责任

6.1质保期为二年,二年内出现跑、冒、漏水的现象乙方给予无偿的及时处理。

6.2当第一个采暖出现温度达不到18℃时,乙方及时给调整,达到18℃以上。

6.3双方采购的地热材料出现问题时,双方自己解决自己采购材料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并给予双方的补偿。

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月 日

安装合同 篇10

甲方:xxx厂 法定代表人: 厂长

乙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由乙方安装部分产品,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书:

一、安装的项目名称和地点:

二、安装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安装报酬:

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安装

合 计

三、完成安装的期限:

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四、安装的质量要求:

五、安装的安全责任:

乙方确保规范、安全地完成上述安装内容,安装过程中如发生人身、财产的损害事故的,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或者损失,与甲方无关;

六、安装报酬的结算支付时间:

七、违约责任:乙方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逾期付款的,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赔偿利息损失;

八、如因本协议书发生纠纷的,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交由xxx县人民法院裁判。

九、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xxx厂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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