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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合同模板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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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进口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进口合同模板七篇

进口合同 篇1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生产国别、制造工厂、包装及唛头。

每件货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标明货号、毛重、净重、编号、尺码、目的口岸,并标明唛头。

第二条数量、单价、总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装运期限

每月交货数量必须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装运。

第四条装运口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目的口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付款条件

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_____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第七条单据

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a.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b.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c.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货号。

d.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

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货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他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货号列明重量。

e.按本合同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

f.按本合同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

第八条装运条件

a.离岸价条款:

(a)装运本合同货物的船只,由买方或卖方运输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订舱位。卖方负担货物的一切费用风险到货装到船面为止。

(b)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_____天前,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装运口岸及预计货物运达装运口岸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舱位。并同时通知买方在装货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为卖方同意在合同规定期内任何日期交货,并由买方主动租订舱位。

(c)买方应在船只受载期_____天前将船名、预计受载日期、装载数量、合同号码、船舶代理人,以电报通知卖方,卖方应联系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备货装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时,买方或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d)买方所租船只按期到达装运口岸后,如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空舱费、延期费及/或罚款等由卖方负担。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确定的受载期内到达,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16天起发生的仓库租费、保险费由买方负担,但卖方仍负有载货船只到达装运口岸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之义务并负担费用及风险,前述各种损失均凭原始单据核实支付。

b.成本加运费价条款:

卖方负责将合同所列货物由装运口岸装班轮到达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用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旗帜的船只装运。载货船只在驶抵本合同规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____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区。

第九条装运通知

卖方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合同号、品名、件数、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及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保险

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

第十一条检验和索赔

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____ 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及/或数量/

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_____天内,根据____ 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政府机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一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延期交货及罚款

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_____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_____天按货款总额的_____%。不足_____天者按_____天计算。罚款自第_____天起计算,最多不超过延期货款总额的_____%。

第十四条仲裁

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___国_______市用_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买方:______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

进口合同 篇2

买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生产国别、制造工厂、包装及唛头。

每件货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标明货号、毛重、净重、编号、尺码、目的口岸,并标明下列唛头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第三条 装运期限:

每月交货数量必须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装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付款条件: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20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第七条 单据: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a.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b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c.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货号。

d.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

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货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他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货号列明重量。

单证

份数

寄送

a

b

c

d

e

f

送交方议付银行

3

4

3

3

1

1

送交议付银行(副本)

1

空邮目的岸外运公司(副本)

2

2

2

2

e.按本合同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

f.按本合同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

第八条 装运条件:

a.离岸价条款:

(a)装运本合同货物的船只,由买方或卖方运输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订舱位。卖方负担货物的一切费用风险到货装到船面为止。

(b)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30天前,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装运口岸及预计货物运达装运口岸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舱位。并同时通知买方在装货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为卖方同意在合同规定期内任何日期交货,并由买方主动租订舱位。

(c)买方应在船只受载期12天前将船名、预计受载日期、装载数量、合同号码、船舶代理人,以电报通知卖方,卖方应联系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备货装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时,买方或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d)买方所租船只按期到达装运口岸后,如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空舱费、延期费及/或罚款等由卖方负担。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确定的受载期内到达,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16天起发生的仓库租费、保险费由买方负担,但卖方仍负有载货船只到达装运口岸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之义务并负担费用及风险,前述各种损失均凭原始单据核实支付。

b.成本加运费价条款:

卖方负责将合同所列货物由装运口岸装班轮到达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用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旗帜的船只装运。载货船只在驶抵本合同规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____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区。

第九条 装运通知:卖方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合同号、品名、件数、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及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保险: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

第十一条 检验和索赔: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____ 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90天内,根据____ 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政府机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一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 延期交货及罚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15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10天按货款总额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计算。罚款自第16天起计算,最多不超过延期货款总额的5%。

第十四条 仲裁: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

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国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买 方: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

卖 方: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进口合同 篇3

港口经营人:xxxxxx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作业委托人: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港口货物作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预计于 xxxx 年 x 月至xxxx 年 x 月在甲方接卸的外贸进口玉米港口作业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中转标的.

1、标的数量: xx 吨。

结船数以甲方计量衡为依据的商检监重单为准。乙方提单重量或乙方单方委托的船舶水尺计量或计量器具计量等对甲方无效。港杂费结算数以乙方实际提货数量为准。

2、主要作业方式: 散来散走 。

第二条 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

(一)作业费用标准

1、包干港杂费

散来散走(船-仓-火车)包干港杂费xxx元/吨。乙方在甲方发生的其他杂项作业费按甲方发布的《港口收费规则(20xx年度)》支付。

2、堆存费:

自货物集港之日起免堆存保管费40天,41-50天按0.30元/吨·天计收,第51天起按0.60元/吨·天计收。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收。

3、乙方在甲方发生的其他作业费按甲方发布的《港口收费规则(20xx年度)》支付。

(二)结算方式

乙方在货物卸船完毕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预付 60 %港口作业费用,余款及可能产生的堆存费、杂项作业费,在最后一批货物提货前结清。

第三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提供一个安全泊位,保证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作业,并提供符合条件的库场、仓容或其他储备设施。

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货物集疏港信息和船舶到离港计划,合理制定作业计划,尽力满足乙方的委托需求。

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港存时间超过90天并影响甲方正常作业的,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货物进行倒仓或转栈,所产生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船舶未按确报准时抵港或因非甲方原因导致不能连续作业的,甲方有权对船舶计划或作业进行调整。

5、甲方对乙方货物卸船提供免费常规检验与监控,由机械或人工扦取混合样品,检验项目为水分、杂质、混粮,不提供书面检验项目质量报表。

6、甲方应妥善保管货物,若发现货物发生异常变化(如生虫、发热、结块等)危及储粮安全的,应及时通知乙方。若乙方在接到通知(可为传真、电邮、QQ等方式)后2日内未做出有效处理意见,则甲方有权依据需要单方采取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玉米重量及损耗:甲方确保乙方玉米在港存储期间原来原转,并且在货物堆存期间未经过捣仓、通风、谷冷等降温处理时,出仓装车的重量与卸船商检监重数之差在2‰以内。如出于安全保粮需要,对乙方在港玉米进行捣仓、通风、谷冷等降温处理,出仓装车的重量与卸船商检监重数之差视实际情况而定。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对委托甲方作业货物的作业质量进行监督。

2、乙方应在船舶到港预报日期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做出船舶到港、货物接卸、仓储、疏港计划确认,方便甲方据此进行生产安排。

3、乙方在每月23日前,向甲方提交次月的集疏港计划,经甲方批复后方可作为计划内货源,由乙方协调组织调运。

4、乙方派人员到甲方办理集疏港作业手续时,要事先向甲方提供书面委托书,载明受托人基本信息、业务办理权限等事宜。

5、乙方在每批货物集疏港作业前,要向甲方提供书面作业联系单,载明具体作业要求、放货明细等内容。

6、乙方保证货物包装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如无上述标准,应在保证港口作业安全和货物质量的前提下进行包装。

7、乙方保证其委托甲方中转的货物具有合法性,符合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不存在导致甲方作业人员伤害、作业设施损坏等任何因素。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时间结清作业费用,甲方有权对与应收账款等值的港存货物行使留置权(货物价值按当期市场价格估算),并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自逾期之日起,按应付费用的5‰·天计算。港存货物因留置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因货物包装不符合规定或标志不清导致货物损坏、灭失、迟延交付或错运、错交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赔偿责任。

3、乙方货物中混有异物导致甲方机械损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货物满足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因甲方原因造成货物损坏、灭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或货物接收人在接收货物时未就货物的数量、质量等提出异议,甲方对货物交付后乙方或货物接收人提出的货物损坏、灭失不负赔偿责任。

5、除另有约定外,乙方货物自集港之日起,365日内不提取的,甲方有权将该批货物作无法交付货物处理。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其他关于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未尽事宜按交通部颁布的《港口货物作业规则》等法规性文件处理。甲方发布的港口收费规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由于乙方货物质量等到原因,造成甲方作业困难及效率降低,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3、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港口作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履行期限自 20xx 年5月1日起至该批货物疏港完毕时止。

5、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字)

进口合同 篇4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1.合同货物:_________。

2.产地: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商标:_________。

5.合同价格:_________。

6.包装:_________。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_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_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_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u.s.d._________。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签章):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进口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1 “买方”——是指中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 “卖方”——是指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1.5 “合同工厂”——是指买方使用卖方提供的技术和资料进行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卖方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 “技术服务”——是指卖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_________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_________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卖方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2 卖方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卖方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3 卖方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 卖方负责培训买方派遣的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年内,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方的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三章 价格

3.1 卖方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3.2.1 机械设备部分:

(1)设备和材料费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3.2.2 技术转让部分: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上述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部分为fob_________港口买方指定的受载船支船面交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方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资料部分是指和技术资料在北京机械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 支付(适用于延期付款的情况)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方向卖方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_______银行,卖方向买方的付款应通过_______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卖方:

4.2.1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卖方。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由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的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4.2.2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卖方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________%支付给卖方: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六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六份。

4.2.3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卖方:

(1)商品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进口合同 篇6

编号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订立,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

(1)货名及规格

(2)数量

(3)单价

(4)总价

(5)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_______________

(6)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到货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保 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买方投保。

(10)包装:

须用坚固的新木箱/纸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11)唛头: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标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

(12)付款条件:

甲、信用证付款:在货物装运前一个月,买方应由_______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本合同第13条甲项规定的装运单据交到_________(银行)后付款。

乙、托收付款:货物装运后,卖方应将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汇票连同本合同第13条甲项所列各种装运单据,通过卖方银行寄交买方银行即_______银行转交买方,并托收货款。

丙、信汇付款:买方收到本合同第13条甲项所列单据后,应于____天内信汇付款。

(13)单据:

甲、卖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付款银行议付货款/托收付款,如为信汇付款,下列单据应径寄买方:

1.全套可议付的洁净已装运海运提单,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并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___公司。

2.邮包收据注明邮费/空运提单。

3.保险单或保险证明书注明投保险种,一切险包括tpnd。破碎,渗漏。无百分比限制,并注明货物到达后倘发现残损情况,须向到货口岸之_____检验局申请检验。

4.发票五份,注明合同号,唛头。

5.装箱单两份,注明毛、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项的品名数量。

6.按照本合同第18条甲项规定由制造厂签发的质量和数量/重量证明书及检验报告各两份。

7.按照本合同第15条规定的货物装船后立即发给买方装运通知电报真实副本一份。

乙、货物装运后十天内,除上述装运通知电报副本外,卖方应另外准备各种单据副本三套,以空邮将其中一套寄交买方,另外两套寄交到货口岸_____________公司。

(14)技术资料:

甲、每次发货时,卖方应将下述英文技术资料一整套与货物一起装箱,运交买方:

1.基础图

2.布线说明,电气及/或气动及/或液压接线图

3.易损零件制造图

4.零件目录

5.本合同第18条甲项规定的品质证明书

6.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乙、____个月前,卖方应将本条甲项所列1、2、3、4、5、6各种技术资料2套,以空邮寄交买方。

(15)装运条款:

甲、每次发货如毛重超过__公吨,卖方应于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装运期__天前,将合同编号、商品名称、数量、价值、件数、毛重、尺码以及货物在装货口岸各妥日期函/电告买方,以便买方订舱。如毛重不超过___公吨,则卖方应与装货口岸的买方装运代理人直接联系装运事宜。

乙、每次发货毛重超过两公吨时,其订舱事宜将由买方装运合理人________公司(电报持号:________)办理,买方与该公司密切联系有关装运事宜。卖方则应与在装货口岸的______公司装运代理人密切联系。

丙、_______公司或其港口代理人于估计承运船到达装货口岸日期十天以前,将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编号初步通知卖方,以便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事先指定的承运船如有变更,或其估计到达日期提前或延期时,买方或其装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该船未能于买方或其装运代理人所通知的到达日期后__天内到达装运口岸,则从第__天起货物的仓租和火灾保险费用应由买方负担。

盯承运船及时到达装货口岸时,如卖方未将货物备妥待装,因此而发生的空舱费和延滞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戊、在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上卸下以前,所有在搬运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卖方负担。在货物超过船舷并从吊钩上卸下以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16)装运通知:

货物全部装船后,买方应立即将合同编号、商品名称、数量、毛重、发标金额、船旬和开航日期电告买方。如单件货物的重量超过__公吨或阔度超过___毫米,或两旁高度超过___毫米,则卖方应将该件重量和尺码告知买方。如由于卖方未及时将装运通知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如货物系属危险品,卖方将其性质及处理办法电告买方和到货口岸_________公司。

(17)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订货系用最上等的材料和头等工艺制成,全新,未曾用过,并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卖方并保证本合同订货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的维修的情况下,自货物到达到货口岸之日起__个月内运转良好。

(18)检验和索赔:

甲、在交货以前,制造厂应就订货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做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货物和与本合同规定相符的证明书,该证书为议付/托收货款而应上交银行的单据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的最后依据。制造厂应将记载试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乙、货物到达到货口岸后,买方应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商检局)就货物的质量、规格用数量/重量进行初步检验。如发现到货的规格或数量/重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公司负责者外,买方于货物在到货口岸卸货后___天内凭商检局出具之检验证书有权拒收货物或向卖方索赔。

丙、在本合同第17条规定的保证期限内,如发现货物的质量及/或规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发现货物无论任何原因引起的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料,买方应申请商检局检验,并有权根据商检证向卖方索赔。

盯卖方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如果在__天内不答复,应视为卖方同意买方提出的一切索赔。

(19)索赔解决方法:

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应由卖方负责者。同时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7条和第18条的规定在索赔期限或质量保证期限内提出索赔,卖方在取得买方同意后,应按下列方式理赔。

甲、同意买方退货,并将退货金额以成交原币偿还买方,并负担因退货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商检费,仓租,码头装卸费以及为保管退货而发生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乙、按照货物的疵劣程度,损坏的范围和买方所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

丙、调换有瑕疵的货物,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并负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对换货的质量,卖方仍应按本合同第17款的决定,保证__个月。

(20)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而卖方交货迟延或不能交货时,责任不在卖方。但卖方应立即将事故通知买方,并于事故发生后__天内将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书用空邮寄交买方为证,并取得买方认可,在上述情况下,卖方仍负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从速交货的责任。如果事故持续超过__个星期,买方有权撤销本合同。

(21)迟交和罚款:

如延迟交货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者外,卖方应付给买方每一星期按迟交货物总值的___%的迟交罚款,不足一星期的迟交日数作为一星期计算,此项罚款总额不超过全部迟交货物总值的__%,在议付货款时由银行代为扣除,或由买方在付款时进行扣除。

如迟延交货超过原定期限___个星期时,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卖方仍应向买方缴付以下规定之罚款,不得推诿或迟延。

(22)仲裁: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就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在______进行仲裁。该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是最终的,买卖双方均应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23)附注:

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出卖人: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

进口合同 篇7

买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生产国别、制造工厂、包装及唛头,进口合同模板。

每件货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标明货号、毛重、净重、编号、尺码、目的口岸,并标明下列唛头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第三条 装运期限:

每月交货数量必须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装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付款条件: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20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合同范本《进口合同模板》。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第七条 单据: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A.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B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C.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货号。

D.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

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货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他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货号列明重量。

单证 份数

寄送A B C D E F

送交方议付银行3 4 3 1

送交议付银行(副本)

空邮目的岸外运公司(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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