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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畜牧兽医站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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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不知不觉,我们后知后觉,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想起这段时间的工作,一定取得了很多的成绩,这时候,最关键的工作总结怎么能落下!怎样写工作总结才更能吸引眼球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乡镇畜牧兽医站年度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乡镇畜牧兽医站年度工作总结

乡镇畜牧兽医站年度工作总结1

一年来,在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充分发挥了部门的职能作用,扎扎实实地开展科技推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心打造畜牧业发展,认真履行职责,狠抓畜牧业产业化、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兴牧及养殖场(户)养殖技术素质教育、依法行政和机关效能与行风政风建设等工作。

一、防疫方面:

根据省、市、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精神,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原则,按防疫辖区与包片人员分别签订了动物防疫、检疫责任书,强化各自的责任。对全镇81个行政村及规模养殖场存栏畜禽进行拉网式普查消毒和免疫注射工作,在防疫期间实行集中防疫和“随时补防”,并对全镇所有饲养户,经营户进行档案信息化管理,从而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保持在100%,有力的保障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二、检疫方面:

全面开展了产地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我站把产地检疫作为动物检疫工作的重点来抓,坚持优质服务、严格执法。抓好屠宰检疫和市场监督。屠宰检疫和市场监督是检疫过程的重要环节,对屠宰场点、肉类市场和活畜禽交易场所,由检疫人员负责检疫及监督,做到检疫设施和制度落实,实行见证屠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坚决杜绝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走上百姓餐桌。

三、环境综合整治方面:

积极配合镇委镇政府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大力推广气囊沼气,到养猪场,养猪大户积极宣传气囊沼气的好处;并到场到户现场技术指导,使养殖户接受并认识到气囊沼气的作用,既环保又可以变废为宝又节省了能源;是我镇的气囊沼气建设走在了全县的前列。

今后,我站将进一步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同时加大依法检疫力度,切实抓好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屠宰检疫。加强动物饲养场、屠宰场监管工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在抓好执法服务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建设畜牧强镇,在巩固目前养殖成果的基础上,突出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科技化,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拉长畜牧产业链条,促进畜牧养殖业向高层次发展。

乡镇畜牧兽医站年度工作总结2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区林业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围绕“转型升级年”工作主题,狠抓措施落实,各项林业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今年各级财政投入林业项目资金2747.5万元,预计林业总产值达到17385万元,农民人均从林业中预计获得收入2120元。我局被四川省林业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为“四川省林业产业工作先进集体”。

一、20xx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森林资源持续增长

在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的带动下,我局抢抓有利时机,重点加大植树造林、中幼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力度,扎实抓好森林资源培育工作。20xx年完成营造林面积15000亩,其中成片造林8000亩(含核桃),森林抚育5000亩,低产林改造(丰产措施)2000亩;完成义务植树11万株,四旁植树20万株;新增森林蓄积4.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预计达56.3%,森林资源不断增加。

(二)特色林业发展壮大

推行“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积极引导、支持各林下种植、养殖合作社/公司及林农发展林下天麻、野猪、野鸡、核桃等特色林业产业。完成林下天麻种植20000平方米,预计年产原生态鲜天麻约10万斤;完成核桃种植7000亩,实施核桃高接换种800亩;完成存栏野猪2000头,野鸡20000只。

(三)加强森林资源管护

一是完善森林资源常年管护工作。确定管护人员,落实管护责任,有效管护509950亩生态公益林和5.3万亩退耕还林成果。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工程资金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封闭运行。20xx年完成5.3万亩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兑现退耕还林政策性补助资金1372.8万元;管护509950亩国有和集体生态公益林,兑现20xx年集体与个人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444.24万元、国有林管护费106万元,拨付国有林管护职工五险补助49.3万元。

二是防灾减灾,保护林农生产。加大防火宣传,坚守“森林防火”底线,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制度,今年全区未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稳定,实现连续37年无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佳绩。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控措施,有害生物防治做到早安排、早预防、早治理,及时购买设备,全力防治,确保了全区森林资源没有成灾受损。

三是依法行政,规范林区秩序。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守林地红线,认真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建立健全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管理台帐。1-11月,查处并办结林业行政案件5起;办理行政许可项目171件,其中林木采伐许可22件,采伐蓄积896.4立方米(商品林采伐896.4m3,林农自用和生活烧柴3000吨),采伐面积122.15公顷,各项指标均在限额控制范围之内;办理林地征占用9起(永久5起,临时3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1起),面积113.53012公顷。

四是加强对木竹材经营加工企业管理和服务。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企业日常生产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各企业木竹材原料购销台账和核实加工厂场地内木材来源等,进一步规范了各木竹材经营企业经营行为。

(四)加强保护区和公园建设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

二是加强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工作。开展保护区和湿地公园野外日常巡护,完成湿地鸟类监测工作,支持保护区周边社区林丰村成功举办了首届彝族文化节;开展枕头坝蓄水前的野生动物搜救工作,完成了前期设计和搜救总结报告

三是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林区公路修复17km。

(五)深化完善林权改革

在继续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的同时,全面贯彻落实川委厅[20xx]4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积极开展林权流转和管理,妥善调处林权纠纷。1-11月,办理林权流转和林权登记12件,面积6605.2亩;办理林权抵押贷款1宗,贷款金额522万元;森林保险承保面积54.9万亩,保险金额29294.58万元;开展林改档案清理,完善林改档案立卷归档429卷,实现材料、台账、汇总表三个数据一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8起123余人次,其中已成功处理林权纠纷12起,调处成功率达95%,群众满意率100%以上。

(六)积极争取林业项目

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项目,推进林业工作开展。

一是继续开展20xx年新增巩固退耕还林后续产业专项建设工作。

二是年内争取到位项目资金588万元,其中20xx年现代林业产业建设200万元,项目已实施;20xx年新增巩固退耕还林后续产业专项建设项目资金300万元已编制实施方案上报; 20xx年造林补贴项目88万元将于今冬明春实施。

(七)开展美丽新村建设

今年来,我局重点加大了对蒲梯村、曙光村等美丽新村的支持力度,整合林业项目资金3万元用于彝家新寨庭园绿化工作,完成彝家新寨建设农户环境绿化350户,积极申报顺河村为省级绿化示范村并通过市级审查。

(八)扎实推进精准扶贫

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突出林业特点,主抓产业扶贫、技术服务、政策扶持、结对帮扶四方面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一是编制《区蒲梯村精准扶贫林业产业建设20xx-20xx实施方案》、《区5个贫困村精准扶贫林业产业建设20xx-20xx年规划》,借助新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现代林业产业建设等项目,以发展特色经果林、林下种植业为突破口,助推产业扶贫。

二是在关键农时、关键环节,邀请市县两级林业专家及来自巴中、峨边、西昌等地的经济果木专家集中组织开展林果指导培训和技术服务,培养林业产业技术明白人和带头人。先后举办核桃等丰产栽培技术专题培训13次,培训乡镇干部、农户600余人次。

三是坚持把落实民生林业纳入助农增收的重要内容,贯彻实施好林业惠农政策。先后实施了造林补贴、巩固退耕还林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建设和现代林业产业项目,20xx年实施造林8000余亩、经济林改造800余亩、林下种植1000余亩。

四是制作亲情联系卡,机关干部与帮扶村26户结成对子,经常深入农户家中,了解家庭状况,做好爱心帮扶和困难救助。购置肥料配发12户脱贫计划户。

乡镇畜牧兽医站年度工作总结3

今年以来,县畜牧兽医局在上级业务部门XX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关心支持下,畜牧业得到全面、快速、健康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呈现出强劲的的发展势头,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作出了重要贡献。

20xx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畜牧业发展态势强劲,主要畜产品产量稳定增长

20xx年我县存栏生猪48.9万头,同比增长0.21%,出栏98.47万头,同比增长0.06%;黄牛存栏2.88万头,同比持平,出栏3.75万头,同比增长0.27%;山羊存栏25.69万只,同比增长4.86%,出栏53万只万只,同比增长7%;家禽存栏243 万只,同比增长0.83%,出栏480万只,同比增长2.12%。全县肉类总产9.38万吨,同比增长0.32%;禽蛋总产1.68万吨,同比增长0.6%;奶类总产218吨,同比增长101.85%,肉蛋奶总产11.08万吨。

二、规模养殖发展较快,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20xx年以来全县新增规模养殖场(户) 267家,其中养牛场(大户)38家,养猪场(大户)104家,养羊场(大户)68家,养禽场(大户)57家,规模养殖场发展到5334家,其中黄牛养殖场251家,生猪养殖场2560家,山羊养殖场1287家,家禽养殖场1235家,奶牛养殖场1家。规模养殖比重达80.75%。新增省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1家,市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6家。畜牧业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取得显著成效

按照省市防指要求,我县按照“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考核机制、强化监管职责、落实保障措施、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的思路,进一步创新防疫工作机制,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做好技术培训,开展全程督查,强化免疫效果评估,确保我县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5种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免疫效果监测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确保了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明确防疫责任。按照“政府领导、兽医部门指导、养殖企业为主体、防疫员和执业兽医为依托”的免疫工作机制,充分调动规模养殖企业和农户防疫工作积极性,切实增强养殖者防疫意识,畜牧兽医部门加强防疫监管和督导。20xx年我县存栏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畜禽发病和死亡率分别控制在猪3%、牛0.7%、羊1.5%,禽4%以内,呈连年下降趋势,有效保障了养殖业增收。

二是做好集中免疫,确保免疫密度。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和省、市防指要求,我县按照序时进度及时完成春秋两季5种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在春秋两次集中免疫过程中,县防指组织开展6次专项督查,组织人员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的方式对春秋防进行督查和检查验收,督查和验收结果全部列入乡镇重大动物防控工作年度考核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绩效考核内容。通过这些举措,有力地促进了全县防控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

为规范养殖场和散养户免疫档案,畜牧局统一印制了养殖档案5000本,免费发放到养殖场和防疫员,及时记录畜禽生产、免疫、消毒、监测等情况。

三是强化抗体检测,确保免疫效果。集中免疫免疫结束后,畜牧局及时组织人员对免疫后畜禽随机采样开展抗体检测,全年共检测血清样品4590份,猪瘟抗体合格率98%以上,蓝耳病抗体合格率80%以上,家禽禽流感抗体合格率92%以上、新城疫抗体合格率95%以上,均高于国家规定的70%以上标准,全年未发生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畜禽养殖平稳,有效应对了市场价格低迷对养殖业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了畜禽产品有效供给和市场稳定。

四是做好物资储备,完善应急机制。针对重大动物疫情,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预备队、物资准备,做到有备无患。节假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人员到位。确保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做好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五是开展消毒灭源,切断传播途径。为严防疫情的发生和传播,畜牧局和各乡镇在春秋两季资金购置消毒药品9吨,分发到各乡镇,部署消毒灭源工作。20xx年全县共消毒畜禽集贸市场60个、屠宰点80个、养殖场(户)6000多家个,消毒面积达23万平方米。

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防疫条件审核,完善养殖场防疫条件。对规模养殖场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管理办法》要求,由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畜牧技术推广中心三个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严格按程序对养殖场进行审核发证。通过防疫条件评审,全面改善我县畜禽养殖场环境,从源头提高了污染防治水平。

二是规范养殖场管理,提高科学养殖水平。对养殖场免疫、用药、用料、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定期开展督查,促进养殖场建立健全防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制度,保障养殖场健康发展。

三是严格报检制度,促进防疫措施落实。对报检的畜禽必须由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出具检测报告,抗体水平合格后,由官方兽医出具检疫合格证明。20xx年共对结合报检开展养殖场抗体检测431场次血清11757份,确保了我县出栏畜禽抗体水平合格率达到100%。

四是严格兽药饲料监管,确保投入品安全。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每个规模养殖场每季度抽查一次,查“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使用、查兽药及饲料质量是否合格,实行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同时实行饲料备案制度和兽药登记制度。

五是严格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确保猪肉产品安全。畜牧局与国元保险公司联合,派驻专人进驻国元保险公司,负责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建立举报制度并公开举报电话,发现病死畜禽及时出动人员处理,不留后患。县动监所与养殖场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强调畜主为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

五、生猪屠宰监管全面开展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20xx年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转到农委后,畜牧局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安徽省东升食品有限公司作为我县唯一的生猪定点屠宰厂,承担全县放心肉体系配送工作,并在全县设立30个放心肉配送点。

为加强生猪屠宰监管工作力度,在县政府统一协调下,畜牧局与市场局、公安局抽调人员成立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畜牧局,全面加强生猪屠宰的日常监管工作。设立24小时举报热线,组织人员根据掌握情况和群众举报,开展多次专项整治,对无检疫证明的肉品进行了收缴,目前,我县生猪屠宰已实现正常运转状态,保障了群众猪肉消费安全。

六、结合实际做好畜牧技术推广

一是全面做好生猪品种改良。围绕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进一步做好生猪品种改良技术推广。京徽蒙种猪场作为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做好全县生猪液配送工作,目前我县生猪良种率达到98%以上。

二是进一步做好秸秆养畜技术推广。发挥我县秸秆资源丰富的'优势,重点发展草食家畜养殖,有效转化农作物秸秆,全面共转化各种农作物秸秆50.7万吨,是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是全面推广高床养羊技术。针对近年来我县肉羊养殖发展较快的实际情况,通过举办培训班和现场指导的方式全面推广高床养羊技术,目前我县规模养殖场高床养羊面积达到110.4万平方米。新技术的应用使山羊发病率得到明显下降,节省饲草料1.5万吨。

四是推行公司+农户养殖模式。引入温氏集团在我县发展养殖户,解决部分中小规模养殖户少资金、无技术、无市场的实际问题,促进规模养殖尤其是养猪业发展。

五是推广生态养殖和林下鸡模式。针对近几年我县苗木面积较大的实际情况,为增加农户经济效益,同时有效缓解养殖业用地难问题,在部分乡镇推广生态养殖和林下养殖模式,发展草鸡和蛋鸡养殖,20xx年我县养殖生态鸡和林下鸡30万只左右,实现农牧、林牧结合的良性循环。

六是养殖场治污减排成效明显。围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发展,我县不断加大养殖场治污减排工作力度,20xx年列入治理的15个养殖场全部完成治污减排任务,共建设标准化堆粪场3082.2平方米,尿液储存池9238.6立方米,有效解决了治理养殖场的粪污排放问题。

七、认真落实农村老兽医工龄补贴政策

通过全县各乡镇摸底,农村“老兽医” 身份和工龄认定申请1123人,其中乡镇核查公示818人,以乡镇为单位上报县“老兽医” 身份和工龄认定工作办公室,目前共审核通过658人。

八、全面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20xx年以来,畜牧局多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次与投资客商沟通,与相关部门协调,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安徽强英鸭业畜禽养殖加工项目正式落地。安徽强英鸭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我县投资8亿元人民币建设养殖、加工樱桃谷鸭全产业链项目。该项目具体包括种鸭引进、饲养,鸭苗孵化,肉鸭养殖、屠宰加工,饲料加工、肉鸭熟食加工、羽绒加工及有机肥加工等。项目计划饲养种鸭200万只以上,年饲养肉鸭6000万只,屠宰加工肉鸭5000万只,加工饲料60万吨,加工肉鸭熟食5万吨,加工生态有机肥30万吨,加工羽绒和毛片各5000吨。项目达产后年产值达到20亿元以上,直接用工2000人以上,带动当地养殖户5000户。

二是筹备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为全面做好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畜牧局多次组织人员前往浙江湖州、海盐、兰溪等地考察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问题。目前已经与东升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经营协议书》,具体建设事宜正在进行中。

三是河南牧源集团10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达成投资意向。在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关注下,河南牧源集团计划20xx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在我县投资14.5亿元实施10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计划建设13个生猪养殖场、1个40万吨饲料厂、1个30万吨的无害化处理厂、1个30万吨的有机肥厂。项目实施后将全面提升我县生猪养殖水平。

九、科学技术研究取得显著成效

县畜牧兽医局开展的“规模猪场粪污综合处理关键技术研究集成与推广”, 20xx年获得XX市政府科学技术将一等奖。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模养殖标准依然偏低

受资金、技术等多方面影响,我县规模养殖发展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高标准的养殖企业依然偏少,地标性的产品品牌和认证品牌缺乏,龙头带动作用不强。

二、生产方式转型不快

我县畜牧业与多年前相比,生产方式、经营方式和安全形势等都发生翻天覆地变化,但是生产方式转型依然不快。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还要进一步加快生产方式的转变和调整,推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

三、养殖企业合作化程度不高,产供销一体化经营体系不健全

养殖场(户)仍以分散经营模式占主导地位,畜牧养殖企业社会化合作程度不高,规范化的合作社和联合体发展缓慢,企业抱团发展能力不强,产、加、销时常脱节。

四、项目建设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虽然强英集团项目已经签约,但项目建设各项工作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已经洽谈的项目还有待于进一步沟通,促进项目尽快签约和落地。

五、生猪定点屠宰机构不健全

20xx年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转到农委后,生猪定点屠宰监管机构一直未成立、人员未配备,无法履行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能,难以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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