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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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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一所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以理工类为主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下面是小编分享的2021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招生专业,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招生专业1

一、学校概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江苏省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6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南航人秉承“航空报国”的办学传统,遵循“团结、俭朴、唯实、创新”的优良校风,践行“智周万物,道济天下”的校训,栉风沐雨,砥砺奋进,不断推动了学校的快速发展。目前,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研究型大学。

我校民航学院(飞行学院)是我国民航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水平应用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科和专业门类齐全,拥有“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设有交通运输、飞行技术、飞行器适航技术以及土木工程四个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基本涵盖了民航所需的主要专业。其中飞行技术专业为“江苏省特色专业”、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和“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十余年来,先后为国航、东航、南航、深航、厦航、川航、春秋、吉祥、顺丰、首航、海航等十余家航空公司招收和培养了具有本科学历的民航飞行员6000余名,是我国民航高素质航线飞行员培养的重要基地。

二、培养模式

学生通过相关选拔进入飞行技术专业培养。全部培养进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生录取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在校内进行大学公共课程、飞行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的学习;第二阶段,派送学生到中国民航局批准或认可的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第三阶段,学生完成飞行执照训练后回校继续进行相关课程学习、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培训及考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须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飞行技术专业计划在江苏省、安徽省、陕西省、山东省、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河北省、重庆市、上海市等十二省市共计招收320名左右学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2021年招生信息为准。

招收学生委托培养的航空公司为中国国际航空、中国东方航空、深圳航空、厦门航空、春秋航空、吉祥航空、四川航空以及顺丰航空。

四、报名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热爱民航飞行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科类要求为理科(实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要求,具体以各省/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为准),性别要求为男性,外语语种为英语。

4、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年龄要求在16到20周岁之间(出生日期为2001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身高要求168-188厘米之间,校企合作招飞的送培单位对身高有专门要求的我校予以认可。

5、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C字表)不低于0.1,屈光度(等效球镜)不应超过-4.50D+3.00D范围;散光两轴相差不应大于2.00D;屈光参差不应大于2.50D;双眼不应经过任何手术;无色盲、色弱、夜盲、斜视、青光眼或高眼压症。

6、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

7、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普通话交流和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五、招录流程

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或),进行考生注册、填报招飞申请组合、参加初检面试、民航招飞体检鉴定、飞行职业心理学测试、确认有效招飞申请、背景调查等高考前选拔工作。

考生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有意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若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不在考生“有效招飞申请”范围内的,将视为无效高考志愿,我校将不予录取。

具体流程如下:

网上报名→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及心理测试→确认有效招飞申请→背景调查→高考录取

(一)网上报名

有报名意向的考生依据报名基本条件和《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身体自荐标准》(详见本简章附件)先行自查,符合基本条件者须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网址为:。

(二)初检面试

考生根据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通知或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网()查询初检面试安排,携带填好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初检报名表》及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接受初检面试。

(三)体检鉴定及心理测试

初检面试合格者,参加由招飞单位和民航招飞体检鉴定机构组织的体检鉴定及心理测试,体检标准按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各类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确认有效招飞申请

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均合格的考生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有效招飞申请。

(五)背景调查

参照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要求进行背景调查。

(六)高考录取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属于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栏填报,不影响其他批次的报考。

2、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3、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对飞行技术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山东省、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江苏省、河北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考生选考科目为首选科目要求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4、2021年我校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分数。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5、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各省/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要求,同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有效招飞申请”招飞院校必须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六、在校管理及淘汰机制

1、学生在校管理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手册》执行,并进行准军事化管理,专享服装补贴及空勤伙食补贴。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学生在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无论何时被发现,一经查实,已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未取得学籍者不予注册学籍,并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3、学生在籍期间,如由于身体、技术等原因被停飞,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及《关于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可申请转入交通运输(民航维修工程)专业学习。

七、就业事项

本专业采用订单式培养,学生入校后须接受学校统一分配并与学校、航空公司签署培养协议,毕业后进入签约航空公司从事民航飞行员职业。

八、相关费用

1、本专业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实行学分制收费。

2、学生在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期间所发生的培训费用和基本生活费用由所签约航空公司负责。

3、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生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招生专业2

1、 学校简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成立的首批航空大学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重点大学;198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这所学校现在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国民用航空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江苏省联合组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南航人始终秉承“航空报国”的办学传统,秉承“团结、节俭、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践行“智慧、一切、世界”的校训,一直努力推动学校的快速发展。目前,学校已成为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研究型大学。

我校民航学院(飞行学院)是我国民航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水平应用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科专业齐全,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交通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完整的博士、硕士、本科人才培养体系,拥有交通运输、飞行技术、飞机适航技术和土木工程四个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基本覆盖民航所需专业。其中,飞行技术专业是“江苏省特色专业”、教育部“优秀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国家综合专业改革试点计划”。十多年来,先后为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春秋航空、中国南航、春秋航空、中国民航等10多家航空公司培养了6000多名飞行员。是我国培养高素质航空公司飞行员的重要基地。

2、 培训模式

选拔飞行技术专业的学生。整个培养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招收学生进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习该校的公共课程、飞行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第二阶段,送经局方批准或认可的ccar-141航空学校进行飞行执照培训;第三阶段,学生返校后完成飞行执照培训,继续学习相关课程、理论培训和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考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必须在规定的学时内完成飞行技术专业培养大纲规定的学业成绩(含飞行驾驶技能训练)。符合毕业条件的,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颁发飞行技术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3、 招生计划

2021年计划在江苏、安徽、陕西、山东、北京、天津、浙江、湖北、广东、河北、重庆、上海等12个省市招生320人左右。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2021年招生信息为准。

招收学生的航空公司有国航国际航空公司、东方航空公司、深圳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公司、吉祥航空公司、四川航空公司和顺丰航空公司。

4、 注册的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党的路线、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热爱民航飞行;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和团结协作的精神;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对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要求学科门类为理科(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择的科目应符合学校要求,具体科目由各省、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性别要求为男性,外语为英语。

(4)根据委托培训单位要求,年龄要求在16岁至20岁之间(出生日期为2001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身高要求在168-188厘米之间,而校企合作招聘单位将对有特殊身高要求的人员予以表彰。

(5)任何一只眼睛的距离视力(C字表)不应小于0.1,屈光度(等效球面镜)不应超过-4.50d至+3.00d范围;散光两轴之差不应大于2.00d;屈光参差不应大于2.50d;双眼不应接受任何手术;无色盲、色弱、夜盲、斜视、青光眼或高眼压。

(6)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

(7)语言清晰,具有良好的普通话沟通能力和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5、 招聘流程

我校飞行技术专业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中国民航招飞信息系统(或者)对候选人进行登记,填写申请组合,参加初试面试、民航招飞体检鉴定、飞行职业心理测试,确认有效申请和背景调查等选拔工作。

考生通过中国民航招生信息系统确认的“有效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的依据。如果我国民航招飞信息系统中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不在考生“有效招飞申请”范围内,视为无效高考志愿,我校不予受理。

具体流程如下:

网上报名→初试面试→体检鉴定和心理测试→确认招飞有效申请→背景调查→高考录取

(1) 在线注册

有意报名的考生,应根据报名基本条件和《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身体推荐标准》(详见本章附录)进行自查。符合基本条件的,必须在中国民用航空招聘信息系统网上报名。注册网站是:。

(2) 初试面试

考生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通知或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询问初试面试安排,带齐南京大学飞行技术专业申请表航空航天和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进行初审面试。

(3) 体检和心理测试

初试面试合格的,参加招飞单位和民航招飞评审机构组织的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按照中国民航局发布的《民航招收飞行学员体检与考核规范》执行。各项体检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 确认有效的飞行招募申请

初试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须通过中国民航招聘信息系统确认有效申请。

(5) 背景调查

背景调查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条例》的要求进行。

(6) 高考录取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提前分批录取。初试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应在高考填报时填报提前批次第一志愿一栏,不影响其他批次的申请。

2)对符合国家政策并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承认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国家加分,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加分后根据档案表现进行录取。

3)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所选科目应符合我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要求:物理或化学为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浙江考生选择的科目;江苏、河北、湖北、广东、重庆考生选择的科目为首选科目,要求物理,复选科目不限。

4)2021年,我国高考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地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英语单科原分必须在95分以上。对通过我校组织的初试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和背景调查的考生,以其高考成绩最低分控制线和英语单科原始分数线为依据,他们将按照从高到低的排序录取;同样的情况下,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将依次比较三个入选科目的总分。具体备案办法以各省(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告为准。国家招生政策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5)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省市教育考试机构的安排参加志愿招聘。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符合我校要求。同时,在我国民航招聘信息系统中,“有效招聘申请”必须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6、 学校管理与淘汰机制

(1)在校学生管理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手册》执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享受服装补贴和空勤人员伙食补贴。

(2)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规定对学生进行复审,复试合格者登记为学生;复试不合格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旦发现,一经查实,已取得学籍的学生将被注销,未取得学籍的学生将不予登记,并将报请有关部门调查。

(3)如果学生在注册期间因身体和技术原因被停学,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和《飞行技术专业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可申请转入交通运输(民航维修工程)专业。

7、 就业问题

本专业采用订单式培训。学生进入大学后,必须由学校分配,并与学校和航空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毕业后,他们将进入签约航空公司从事民航飞行员职业。

8、 相关费用

(1)本专业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公办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规定收取。

(2)学员在飞行训练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由航空公司承担。

(3)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学生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9、 注意事项

(1)如在招生过程中出现虚假、弄虚作假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学生应赔偿学校损失,学校保留进一步调查的权利。

(2)其他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规定》执行。

(3)国家或省、直辖市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我校将根据要求作出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

10、 监督机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部将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暂行办法》对飞行技术专业的招生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5-84891546。

本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电话:025-52112751、5211275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招聘网站: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军路校区

邮编:211106

飞行技术专业知识和技能

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知识和能力:

1、掌握飞行性能和工作原理、航空发动机和飞机维修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2、掌握现代飞行驾驶的基本技术;

3、具备初步的民航航路飞行和空中导航能力;

4、熟悉有关航空管制和飞行安全的法律法规;

5、了解飞行技术的发展;

6、掌握文献检索和数据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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