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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书列传第四十一》阅读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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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冲,字思顺,陇西人,敦煌公宝少子也。少孤,为长兄荥阳太守承所携训。

《魏书列传第四十一》阅读答案

高祖初,以例迁秘书中散,典禁中文事,渐见宠待。迁内秘书令、南部给事中。

旧无三长,惟立宗主督护,所以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冲以三正治民,所由来远,于是创三长之制而上之。文明太后览而称善,引见公卿议之。中书令郑羲、秘书令高祐等曰:“冲求立三长者,乃欲混天下一法。言似可用,事实难行。”羲又曰:“不信臣言,但试行之。事败之后,当知愚言之不谬。”太后曰:“立三长则课有常准赋有恒分包荫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何为而不可?”群议虽有乖异,然惟以变法为难,更无异义。遂立三长,公私便之。

迁中书令,加散骑常侍,给事中如故。寻转南部尚书,赐爵顺阳侯。冲为文明太后所幸,恩宠日盛,赏赐月至数十万,进爵陇西公,密致珍宝御物以充其第,外人莫得而知焉。冲家素清贫,于是始为富室。而谦以自牧,积而能散,近自姻族,逮于乡闾,莫不分及。时以此称之。

文明太后崩后,高祖居丧引见,待接有加。君臣之间,情义莫二。东宫既建,拜太子少傅。

初,冲兄佐与河南太守来崇同自凉州入国,素有微嫌。佐因缘成崇罪,饿死狱中。后崇子护又纠佐赃罪,佐及冲等悉坐幽系,会赦乃免,佐甚衔之。至冲宠贵,综摄内外,护为南部郎,深虑为冲所陷,常求退避,而冲每慰抚之。护后坐赃罪,惧必不济。冲乃具奏与护本末嫌隙,乞原恕之,遂得不坐。

冲敏有巧思。北京明堂、圆丘、太庙,及洛都初基,安处郊兆,新起堂寝,皆资于冲。然兄弟子侄,皆有爵官,一家岁禄,万匹有余;是其亲者,虽复痴聋,无不超越官次。时论亦以此少之。

李彪之入京也,孤微寡援,以冲好士,倾心宗附。冲亦重其器学,每言之于高祖。及彪为中尉兼尚书,为高祖知待,便谓非复藉冲,而更相轻背,惟公坐敛袂而已,无复宗敬之意也。冲颇衔之。冲数责彪前后愆悖,瞋目大呼,投折几案。冲素性温柔,而一旦暴恚,遂言语乱错,犹扼腕叫詈,称李彪小人。医药所不能疗,或谓肝藏伤裂。旬有余日而卒,时年四十九。高祖为举哀于悬瓠,发声悲泣,不能自胜。有司奏谥曰文穆,葬于覆舟山。 节选自《魏书 列传第四十一》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 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立三长/则课有常/准赋有恒分/包荫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何为而不可

B、立三长/则课有常/准赋有恒/分包荫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何为而不可

C、立三长/则课有常准/赋有恒分/包荫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何为而不可

D、立三长/则课有常准/赋有恒分包荫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何为而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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