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博文吧 > 教学资源 > 教师之家 > 教育随笔 > 秦钟之死--《红楼梦》版本探微之一
手机版

秦钟之死--《红楼梦》版本探微之一

来源:博文吧 阅读:1.1W 次

作者:刘世德

转自牟平信息港之读书时间

一 题外的话

   

    《红楼梦》的版本问题是相当错综复杂的。

    在各个脂本之间,谁比谁早,谁比谁更接近于曹雪芹的原稿,谁和谁可以归属于同一系统,--这些问题远非寥寥几句话所能说清。而在某一个脂本内部,这一回大体上接近A本,那一回却与B本基本上相同,怎样解释这类现象,又煞费口舌。

    因此,我想,从微观着手,选择若干具体的问题和事例,逐个地进行研究和探讨,以期求得一些比较明晰、比较准确的结论,然后再从总体上加以论证,或许不失为目前的一个可取的方法。

    我已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初步的尝试, 并先后发表了《红楼梦版本探微》系列论文《薛蟠大闹学堂》【注 1】、《迎春是谁的女儿》【注 2】以及札记《读红脞录》【注 3】、《读红琐录》【注 4】等。这种方法是否可行, 结论是否科学, 是否具有一定的说服力, 盼望能得到方家的指正。

    现在请让我再从第十六回的结尾谈起。

二 字数的不同

    第十六回结尾的故事情节是秦钟之死。而这在各个脂本和程本中,彼此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差异,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和探讨《红楼梦》版本问题的比较典型的事例。更为凑巧的是,在现存的十二种脂本之中,除了郑振铎藏本(它只残存第二十三回、第二十四回两回)以外,全都保存着第十六回【注 5】。原始资料可以说是相当充分的。

    第十六回叙述秦钟之死,始于--

    且说宝玉,近因家中有这等大事,贾政不来问他的书,心中是件畅事, 无奈秦钟之病一日重似一日,也着实悬心,不能乐业。……【注 6】

    终于全回的结尾。十一种脂本以及程甲本、程乙本的字数颇不一致,兹统计如下【注 7】:

舒 本-- 957字。

蒙 本-- 919字。

甲戌本-- 918字。

戚 本-- 918字【注 8】。

杨 本-- 822字。

己卯本-- 820字【注 9】。

庚辰本-- 819字。

程乙本-- 772字。

梦 本-- 750字。

程甲本-- 750字。

彼 本-- 747字。

    从字数上看,舒本独多。与之相比, 蒙本、甲戌本、戚本彼此基本相同,次之;杨本、己卯本、庚辰本少一百四十字左右;程乙本少一百八十馀字; 梦本、程甲本、彼本则要少二百字以上。但,字数的不同,甚至相差得比较悬殊,这只能初步证实我已经指出的,上述版本在第十六回结尾上存在着差异的现象,还不足以直接判断它们的系统归属及其底本成立年代的早晚。 

三 结尾的四个类型

    虽然都是写秦钟之死,它们却有不同的写法。因之产生了细节上的差异。为了说明问题方便,不妨把这一大段情节细分为若干要点如下:

一、宝玉准备去探望秦钟。

二、茗烟来报信,说秦钟“不中用”了。

三、行前, 宝玉禀明贾母,贾母嘱咐早回。

四、宝玉乘车,来到秦钟家中。

五、宝玉失声痛哭,李贵劝解。

六、宝玉叫秦钟,秦钟不睬。

七、鬼判来捉,秦钟魂魄不肯离去,百般求告。

八、鬼判叱咤秦钟。

九、秦钟央求鬼判放回,以便和宝玉说一句话。

十、都判官听到“宝玉”之名,慌张起来,喝骂众小鬼。

十一、……

    从一到十,各个脂本和程甲本、程乙本的情节基本上一致。它们的歧异是从十一开始的。试对上述各种版本进行仔细的校勘和比较,可以发现,它们描写秦钟之死,从十一开始,实有甲、乙、丙、丁四个类型之分: 

甲(七种)--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蒙本、戚本。

乙(一种)--杨本。

丙(二种)--舒本、彼本。

丁(三种)--梦本、程甲本、程乙本。 

四 甲种类型

甲种类型,以甲戌本为代表。它是这样写的:

    众鬼见都判如此,也都忙了手脚,一面又报怨道:“你老人家先是那等 雷霆电雹,原来见不得‘宝玉’二字。依我们愚见,他是阳间,我们是阴间, 怕他也无益于我们。”都判道:“放屁。俗语说的好,天下的官管天下的事。 阴阳本无二理。别管他阴也罢,阳也罢,敬着点没错了的。”众鬼听说,只 得将秦魂放回。(秦钟)哼了一声,微开双目,(见)宝玉在侧,乃免强叹 道:“怎么不肯早来?再迟一步,也不能见了。”宝玉忙携手垂泪道:“有 什么话,留下两句。”秦钟道:“并无别话。以前你我见识,自为高过世人, 我今日才知自误。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说毕,便长叹一 声,萧然长逝。下回分解。

    和其他类型的脂本比较起来,甲戌本这段结尾文字的特点在于:第一, 判官已答允,众鬼依从,秦钟魂魄遂被放回。第二, 秦钟醒后,对宝玉说了几句话,话中有叹息,也有劝告。第三, 回末明确交代,秦钟已死。

五 乙种类型

乙种类型,即杨本:

    众鬼见都判如此,也都忙了手脚,一面又怨道:“你老人家先是那等雷 霆电雹,原来见不的‘宝玉’二字。依我们愚见,他是阳,我们是阴,怕他 也无益。不如拿了秦钟, 一走完事。”判官闻听,连喝不可。于是将秦钟魂 魄放回。 (秦钟) 苏醒过来,睁眼见宝玉在傍,无奈痰堵咽喉,不能出语, 只番眼将宝玉看了一看,头摇一摇,听喉内哼了一声,遂瞑然而逝【注10】。 且听下回分解。

    和甲戌本相比,它有三点显著的差异:第一, 众鬼先是不肯,后来方才依从。第二, 秦钟醒后,没有说出话来。第三, 增加了关于秦钟临终之前的细节描写。

六 丙种类型

丙种类型,以舒本为例:

    众鬼见判官如此,也都忙了手脚,一面【注11】又报怨道:“你老人家 先是那等雷霆电雹,原来见不得‘宝玉’二字。依我的见识,他是阳,我是 阴,怕他也无益。此章无非笑趋势之人。阳岂能将势压阴府么【注12】?” 然判官虽肯,但众鬼不依,这也没法,秦钟不能醒转了。再讲宝玉,连叫数 声不应,定睛细看,只见他泪如秋露,气若游丝,眼往上翻,欲有所言,已 是口内说不出来了。但听见喉咙内痰响,若上若下,忽把嘴张了一张,便身 归那世了。宝玉见此光景,又是害怕,又是心疼伤感,不觉放声大哭了一场。 看着装裹完毕,又到床前哭了一场。又等了一回,此时天色将晚了,李贵、 茗烟再三催促回家,宝玉无奈,只得出来,上车回去。不知后事如何?且听 下回分解。

    这个结尾,既和甲种类型不同,也有异于乙种类型。首先,众鬼不肯依从。其次,秦钟没有醒过来。再次,和甲种类型相比,增添了秦钟临终之前的细节描写;和乙种类型相比,这段描写不是从秦钟的角度着手,而是刻画宝玉眼中、耳中的见闻。最后,增添了一段文字,描写宝玉在李贵、茗烟的催促下,上车回家,作为全回的结束。

七 丁种类型

丁种类型,以梦本为例:

    众鬼见都判如此, 也皆慌了手脚,一面又报【注13】怨道:“你老人家 先是那等雷霆火炮,原来见不得‘宝玉’二字。依我们愚见,他是阳,我们 是阴,怕他亦无益于我们。”毕竟秦钟死活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这段叙述,字数最少。其他脂本上的几个细节,它都回避了。例如:众鬼到底有没有依从?秦钟的魂魄是不是被放回了?秦钟有没有醒过来?他有没有对宝玉说过话?这些问题,它根本不作明确的交代。甚至到了最后的结尾,秦钟究竟是死是活,它竟给读者留下悬念,要读者到下续的第十七回中去寻找答案。

    一个结尾,四个类型,这说明什么呢?

八 四个类型出现的先后

    四个类型,说明它们的底本有四个不同的来源。 四个类型, 又可以根据它们的底本成立的先后来判断它们出现早晚的次序。

    《红楼梦》的版本可以分为脂本、程本两大系统。而在第十六回结尾的四个类型中, 甲、乙、丙种类型属于脂本系统; 丁种类型则既有梦本, 又有程甲本、程乙本, 表明它介于脂本系统和程本系统之间。

    若按版本成立的时间顺序来说, 脂本系统在先, 程本系统在后。脂本系统包括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蒙本、戚本、舒本、彼本、杨本、梦本等。它们各自成立的时间顺序尚有待于我们作深入的研究。程本系统包括程甲本、程乙本。它们成立的时间顺序, 自然是程甲本在先, 程乙本在后。

    因此, 从版本成立早晚的角度来说, 在这四个类型中, 以甲、乙、丙三种类型为最早, 以丁种类型为最晚。丁种类型则既有脂本系统的成分, 又有程本系统的成分, 是脂本系统向程本系统过渡的桥梁。

图示如下:

┃甲、乙、丙┣━┫丁┃ 

这样的顺序, 是不是能够成立呢? 

这需要从结尾的内容和文字来判断和检验。

九 秦钟的忏悔

    在第十六回结尾的文字中, 在甲种类型中, 最引人注目的是: 秦钟对宝玉所说的一番话。

    这番话, 仅见于甲种类型, 在其他几种类型中杳无踪影。

    我们知道, 秦钟是宝玉的知心好友。关于这一点, 曹雪芹曾作了浓墨重笔的描绘。第七回专门铺叙了宝玉和秦钟结交的经过。初次会面时, 宝玉、秦钟就一见如故。“二人你言我语, 十来句后, 越觉亲密起来。”秦钟因之变成了宝玉家塾中“伴读的朋友”。“自此以后, 他二人同来同往, 同坐同起, 愈加亲密。” 显然, 他们二人在思想上有着基本上的一致或共通之处。秦钟所想的、所说的, 大体上也应当和宝玉所想的、所说的相仿佛。

    现在, 秦钟临终时对宝玉所说的话分明含有忏悔的意思。话语的前一半-- “以前你我见识, 自为高过世人, 我今日才知自误。”--是叹息; 话语的后一半--“以后还该立志功名, 以荣耀显达为是。”--则是劝告。

    宝玉听了秦钟的叹息和劝告后, 究竟有什么反映? 由于书中文字已到了一回的结尾, 还没有来得及交代。对秦钟的劝告, 宝玉是同意, 还是不以为然? 是接受, 还是拒绝? 无论在本回之末, 或在下回之首, 作者都向读者封锁了消息。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尴尬的局面? 

    古人说: “鸟之将死, 其鸣也哀; 人之将死, 其言也善。”对挚友的最后一次的劝告, 如果宝玉的态度竟是如风过耳, 无动于衷, 那么, 作者还着重写它干什么?!

    个中必有缘故。这值得我们思索。

    在我们看来, 秦钟醒后所说的那一番话, 与书中所写的宝玉的思想、性格大相径庭。秦钟向宝玉指出的, 是一条“立志功名”, 追求“荣耀显达”的生活道路。而这恰恰是宝玉所不愿意走的'和激烈反对的。我们记得, 袭人曾当面向宝玉指出过, “凡读书上进的人, 你就起个名字, 叫做‘禄蠹’”(第十九回)。为此, 宝玉对湘云、宝钗都有过不愉快。一次, 湘云、袭人和宝玉在一起谈话。湘云对宝玉说, “你就不愿读书去考举人、进士的, 也该常会会这些为官做宰的人们, 谈谈讲讲些仕途经济的学问, 也好将来应酬世务, 日后也有个朋友。”委婉的、苦心的规劝, 换来的却是宝玉的斥责: “混帐话”。宝玉立刻回答湘云说: “姑娘, 请别的姊妹屋里坐坐, 我这里仔细赃了你知经济学问的! ”当场让她下不了台。袭人赶紧打圆场, 插嘴说, “云姑娘快别说这话。上回也是宝姑娘也说过一回, 他也不管人脸上过的去、过不去, 他就咳了一声, 拿起脚来走了。”紧接着, 宝玉还公开拿宝钗和黛玉作鲜明的对比: “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不曾? 若他也说过这些混帐话, 我早和他生分了”(第三十二回)。我们还记得, 此前, 正是宝钗, 在“大观园试才题对额”时曾嘲笑过宝玉: “亏你今夜不过如此, 将来金殿对策, 你大约连‘赵钱孙李’都忘了呢”(第十七、十八回)。宝钗和黛玉, 一个是宝玉不中意的, 一个是宝玉的心上人, 泾渭分明, 于此可见一斑。

    难道秦钟也是宝玉所鄙视的“禄蠹”一流的人物? 

    宝钗、湘云的话都听来刺耳, 秦钟这种类似的话又安能引起宝玉的共鸣? 秦钟的话如果引不起宝玉的共鸣, 曹雪芹却去渲染地写它, 岂不是多此一举? 难道他愿意自己给自己制造矛盾吗? 

   怎样理解这个矛盾的现象呢? 

十 最早的初稿

    要合理地解释这个矛盾的现象, 不能不依赖于我们的一项推测。

    当然, 我们的推测并非空中楼阁, 而是有着一定的根据。 

    甲戌本的一条脂批曾说, “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注14】。这就向我们透露了一条重要的消息。曹雪芹《红楼梦》的创作过程, 原来有两个不可混淆的阶段。一个是《风月宝鉴》写作的阶段, 另一个是《红楼梦》写作和修改的阶段。所谓《风月宝鉴》其实就是《红楼梦》的一部分初稿。我们今天所见到的曹雪芹的《红楼梦》则是在他的旧有的《风月宝鉴》一书的基础上增饰、改写而成的。因此, 二者的人物和故事都有着若干的重复和交叉。但在重复和交叉中, 人物的思想境界和性格特点都会有所发展和有所改变, 故事的细节也会有所丰富和有所歧异。 

    秦钟自然是《风月宝鉴》中的一个重要人物。有关他的种种情节, 包括他和宝玉的初会, 大闹学堂, 他和智能儿的恋情, 他的逝世等等, 甚至包括他的姐姐秦可卿的故事, 他的朋友柳湘莲的故事【注15】等等, 全属于《风月宝鉴》初稿的内容。 

    在《风月宝鉴》中, 宝玉无疑也是重要人物或主角。但当曹雪芹构思和创作《风月宝鉴》之初, 宝玉的叛逆精神以及他和黛玉、宝钗二人的恋爱、婚姻悲剧故事尚未于头脑中形成, 或者尚未于笔底写出, 或者尚未作最后的修改、定稿, 因而一开始并没有被包含在《风月宝鉴》一书的篇幅之内。也就是说, 《风月宝鉴》中的宝玉的思想、性格并不像后来的《红楼梦》中的宝玉那样的成熟、定型。 

    我认为, 甲种类型中的关于秦钟之死的描写, 包括秦钟临终时对宝玉所说的话, 正是《风月宝鉴》初稿中的原有的文字。秦钟劝谏宝玉要走正路, 不要再浑浑噩噩地、胡作非为地打发日子。这显然是有的放矢, 有着一定的针对性。从这里, 我们不是恰巧可以窥知宝玉平日的所作所为吗? 而这定然是《风月宝鉴》中原已描写过的内容, 但在《红楼梦》成书过程中已被大部分芟除了。 

    《红楼梦》的创作过程, 据曹雪芹自己说, 是“披阅十载, 增删五次”(第一回)。 

    当曹雪芹把《风月宝鉴》和《红楼梦》合并, 写或写完了以后的宝玉、黛玉和宝钗的恋爱、婚姻悲剧故事时, 回过头来再看秦钟之死这一段文字, 他必然会发现存在的矛盾, 这时, 或在这之后的某一个时候, 他就决定进行又一次删改。 

    如果这个设想能够成立, 那么, 我们可以说, 关于《红楼梦》第十六回回末秦钟之死这一段文字, 甲种类型是初稿, 乙、丙、丁三种类型是修改稿。而初稿(甲种类型)的作者当然是曹雪芹, 修改稿则除丁种类型的程甲本、程乙本外, 其他也都出于曹雪芹本人的手笔。 

十一 三次不同的修改

    不妨考察一下这三次不同的修改。乙种类型(杨本)是第一次修改稿。不难看出, 它的修改任务在于, 舍弃秦钟的那一番话。秦钟的话删掉了, 矛盾自然而然地也就不复存在了。 

    秦钟虽然醒转过来, 但却说不出话。这就达到了把那一番话语删去的目的。增加的文字, 也都是围绕着这个目的。“番眼将宝玉看了一看, 头摇一摇”, 是写秦钟处于不能出声的状态下的痛苦的表情。“痰堵咽喉”, 则是解释秦钟为何不能出声。 

    丙种类型(舒本、彼本)是第二次修改稿。显而易见, 它的修改方案的要点是: 不让秦钟醒转过来。这自然是为了弥补乙种类型的缺点。前面预先设下多重的铺垫, 结果秦钟仍旧不能出声, 未免会使读者感到扫兴。于是, 产生了干脆不让秦钟醒转的方案。既然醒不了, 也就无所谓出声不出声了。 

    乙种类型的结尾与前面的描写略有重复。所以, 丙种类型又补充了一个新的结尾, 以显示宝玉探视秦钟的全过程的完满的结束。 

    梦本、程甲本、程乙本(丁种类型)是第三次修改稿。前两次修改都没有彻底解决问题。旧的罅漏没有补苴, 又留下了新的遗憾。譬如说, 舒本、彼本新添的末尾尽管避免了和上文的重复, 却不料又造成了和下文(第十七回开端)的交叉。这次的修改带有釜底抽薪的性质。凡是不能解决的疑点、难点, 统统抹去, 不让它们呈现在读者的面前。这其实是一种无可奈何的简单而省事的办法。在第三次修改稿中, 程甲本是对梦本的因袭, 程乙本则是在程甲本的基础上有所修改(添写了都判的“着急”、“吆喝”)。梦本的修改稿以及此前的修改稿, 我认为, 基本上都是出于作者曹雪芹本人的修改。 

    为什么说这些修改稿都出于作者之手, 而不是出于后人(收藏者、抄书者、阅读者)之手呢? 这有三点理由: 

第一, 修改者对整个的创作过程非常熟悉。

第二, 修改稿有批语。有的批语还混入了正文(例如丙种类型)。这足以证明, 这些地方出于脂本原文, 即作者手稿。

第三, 有七种脂本的文字基本上一致(例如甲种类型)。 

   这样说, 当然要受到“基本上”三字的限制。因为这并不排除这样一种可能性: 尚有个别的字、词出于后人的修改。 

十二 舒本先于彼本

    乙种类型(杨本)只有一种版本, 也就无所谓先无所谓后了。丁种类型虽有三种版本(梦本、程甲本、程乙本), 因有脂本与程本之别, 自然是梦本在先, 程甲本居中, 程乙本在后, 毋须再作附赘县疣的推论。剩下甲、丙两种类型, 各自有五种或两种版本, 还需要一一细辨它们的成立的先后。

    先看舒本和彼本, 谁成立在先, 谁成立在后?舒本和彼本都属于丙种类型。它们的文字, 十之八九基本上相同。唯一的例外, 是这一大段:

    (再讲宝玉连叫数声不应, )定睛细看, 只见他泪如秋露, 气若游丝, 眼望上翻, 欲有所言, 已是口内说不出来了, 但听见喉咙内痰响, 若上若下, 忽把嘴张了一张, 便身归那世了。宝玉见此光景, 又是害怕, 又是心疼伤感, 不觉放声大哭了一场, 看着装裹完毕, 又到床前哭了一场。(又等了一回, ……) 

    它为舒本所有, 而为彼本所无。 

    谁是原文(有此段文字者), 谁是改文(无此段文字者), 需要作出判断。判断的标准, 主要看: 这段文字是否有连续性? 有了这一大段文字, 上下文是否顺畅? 没有这一大段文字, 内容是否会使读者感到欠缺? 

    舒本的这一大段文字, 放在整个上下文之中, 显然有连续性, 也是顺畅的。而且还和上文互有钩连和照应。 

    前面写秦钟“面如白腊”, 这里写秦钟“泪如秋露, 气若游丝”, 都是宝玉眼中所见, 都是关于病人临终时的脸部的近景特写镜头, 都是运用形象的比喻, 一前一后, 遥相呼应, 构成了有机的组合。 

    前面写秦钟“合目”, 是一种静态, 是宝玉方来时所见, 而秦钟并不知宝玉之至。这里写秦钟“眼望上翻”, 却是一种动态, 是宝玉呼叫后所见, 而秦钟已恍惚听见了宝玉的声音。前面, 秦钟是不能说话, 也不想说话。因为他还有诸多的挂念: 家务、积银、智能等等。这时, 他已听见有人说出了“宝玉来了”四个字, 他想同好朋友说句知心话, 因此向鬼判求情。--这就是“欲有所言”的愿望。然而他是“已发过两三次昏”的病危者, 生理的限制使他发不出声, --这就是“眼望上翻”的表现。 

    前面写宝玉一见秦钟“便不禁失声”。他想哭, 但受到了李贵的劝阻。那时秦钟还没有死去, 他只能忍住。这时, 秦钟已死, 李贵劝阻的理由已不存在, 故放声大哭。还哭了两次。一次在见到秦钟想说而不能说之际。一次是装裹完毕, 在床前的最后告别。 

    这些无疑都是合情合理的, 也是动人的。

    反之, 如果没有了这一大段, 倒变成不合情、不合理, 失去了一次打动读者的机会。试想, 知己者去世, 既没有号啕的大哭, 也没有其他的伤心的表示, 这难道符合宝玉此时此地的心境吗?因此, 有这一大段的方是原文。也就是说, 舒本是原文, 彼本不是原文。那么, 彼本为什么要删节这一大段文字呢?我们知道, 在第十六回结尾的文字上, 舒本和彼本基本上相同, 这证明它们出自同一个底本。它们同样都保存了一句批语混入正文的文字:此章无非笑趋势之人。这更是它们拥有同一底本的坚硬的旁证。出自同一底本, 照例是不会有这一大段文字的出入的。舒本和彼本每行的字数不同, 前者是二十四字, 后者是十六字。它们的底本每行的字数, 若与舒本相同, 则为二十四字, 若与彼本相同, 则为十六字。细数舒本独有的这一大段文字, 不多不少, 共九十六字。这真是一个巧妙的数字。它正占据了舒本的四行, 或彼本的六行。故知彼本的少却九十六字, 抄手实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他粗心大意地抄漏了整整的四行或六行。这是抄本中常见的一种“跳行”的现象。它是出于抄手的无意的疏忽, 而不是出于旁人的有心的删节。在这一点上, 舒本忠实于底本的原文; 所以, 它早于彼本。 

十三 甲戌本最早

    再看甲种类型的五种版本, 谁成立在先, 谁成立在后?从种种方面来看, 当然以甲戌本的成立为最早。这不妨用正文、批语作证。在正文方面, 可以举三个例子。 

    例一: “又记挂着父母还有留积下的三四千两银子”。“父母”, 己卯本、庚辰本作“父亲”。我认为, “父母”出于初稿, “父亲”则是后改的。 

    秦钟早年丧母。第八回结尾写道: “这秦业现任营缮郎, 年近七十, 夫人早亡。”当秦钟与宝玉结交时, 秦母已死去甚久。所以, 己卯本、庚辰本等的改文 “父亲”是对的。甲戌本虽错, 却是初稿。不可能本来对, 反而改得错了。甲戌本产生错误的原因, 可能有两个: 一是笔误, 二是按照作者原先的设计, 秦钟的母亲并未早亡, 后来改变了设计, 但又忘记将这里的文字作相应的改变。 

    例二: “忙上了车, 李贵、茗烟等跟随”; “李贵忙劝道”。“李贵”, 己卯本、庚辰本、蒙本、戚本作“李景”。我认为, “李贵”出于原文, “李景” 则是形讹造成的。 

    李贵是“宝玉的奶母之子”。他在第九回首次登场。而在第九回, 不论是甲戌本, 或是己卯本、庚辰本、蒙本、戚本, 全都一无例外地写作“李贵”。误字当然出现于正字之后。 

    例三: “宝玉听了, 方忍住, 近前见秦钟面如白腊。宝玉叫道……”。“面如白腊”之后, 己卯本、庚辰本、蒙本、戚本均有“合目呼吸于枕上”七字。我认为, 为甲戌本所无的这七个字倒是后添的。 

    宝玉看到秦钟的脸, 就不能不看到秦钟的眼。何况下文说是“连叫三声, 秦钟不睬”, 总不能张着眼而不理睬吧? 有了这七个字, 才算补足了当时的情景。而且这七个字还为下文的“微开双目”四个字预先埋下了伏笔。 

    和正文一样, 在批语方面, 也可以引申出同样的结论。 

    在甲戌本里, 在“秦钟之死”这一部分, 针对着正文“依我们愚见, 他是阳间, 我们是阴间, 怕他也无益于我们”, 有一条行侧批说: “神鬼也讲有益、无益。”这条“行侧批”形式的批语, 在己卯本、庚辰本、蒙本、戚本里,却变成了“双行小字夹批”形式的批语。属于这种情况的批语, 包括这条在内, 一共有九条之多。 

    另外, 甲戌本还有这样一条行侧批: “调侃‘宝玉’二字, 极妙。”到了己卯本、庚辰本, 不仅转化为双行小字夹批, 还在句末添加了“脂研”的署名。 

    往抄本上写批语, 在一般的情况下, 行侧批是可以随时写上去的。双行小字夹批则不然。它的存在, 必须在抄手的誊清之前。也就是说, 行侧批可以由批者自己直接题写在原抄本上, 而双行小字夹批却必然是由抄手缮写在清抄本上的。因此, 同样内容、同样文字的一条批语, 行侧批要早于双行小字夹批。 

    这就证明了一条规律: 凡是A本某一“行侧批”转化为B本“双行小字夹批” 的, 必然是A本的成立早于B本。 

    基于上述理由, 可以断言, 甲戌本早于己卯本、庚辰本、蒙本、戚本。 

十四 晚于甲戌本的四种版本

     在甲种类型中, 己卯本、庚辰本、蒙本、戚本都晚于甲戌本。这四个版本可以分为两组: 己卯本、庚辰本为一组, 蒙本、戚本为另一组。从它们的成立来说, 己卯本、庚辰本要早于蒙本、戚本。 

     请先看一个有典型意义的例子, 是都判所说的话: 

    “俗语说的好, 天下的官管天下的事, 阴阳本无二理。别管他阴也罢, 阳也罢, 敬着点没错了的。”--甲戌本 

    “俗语说的好, 天下官管天下……阴阳并无二理。别管他阴也……没有 错了的。”--己卯本 

     “俗语说的好, 天下官管天下事。自古人鬼之道, 却是一般, 阴阳并无 二理。别管他阴也罢, 阳也罢, 还是把他放回, 没有错了的。”--庚辰本 

    “俗语说的好, 天下官管天下民, 阴阳并无二理。别管他阴, 也别管他 阳, 没有错了的。”--蒙本、戚本 

    在这四种异文中, 只有甲戌本是初稿, 也是曹雪芹的原文。关键在于它独有的一句: “敬着点没错了的”。这句属于一种调侃的笔墨, 用以解释都判自己听到“宝玉”二字之后的惊慌, 意通, 字也顺。 

    庚辰本的“还是把他放回, 没有错了的”, 未免略显牵强。“没错”或“没有错”本来是指“敬着点”。“把他放回”又有什么错不错的问题呢? 而且上文已有“放了他回去走走”的说法, 下文尚有“只得将秦魂放回”之语, 何其冗沓乃尔! 可知这是出于甲戌本之后的改文。 

    至于蒙本、戚本, 它们把“没有错了的”和“别管他阴, 也别管他阳”捏合在一起, 语气毫不衔接, 比庚辰本更牵强, 更没有道理。它们也是改文, 更出于庚辰本之后。 

    己卯本的异文最值得注意。它似乎起了一种中介的作用。它的文字同于庚辰本, 但, 却没有其中的十一个字: “事。自古人鬼之道, 却是一般”; 同时, 也没有另外的十个字: “罢, 阳也罢, 还是把他放回”。它虽然没有这十一个字和那十个字, 却分别保留着十一个字和十个字的空白地位。请看, 它的空白之处, 恰好是甲戌本和庚辰本, 以及庚辰本和蒙本、戚本发生异文之处, 这难道会是偶然的巧合吗? 

    特别是蒙本、戚本, 它们的“天下官管天下民”, 那个“民”字是旁人或后人的填补, 昭然若揭。把不相干的两句捏合在一起, 正显示出对作者的原意缺乏深入的体会。己卯本残留了一个不完整句: “别管他阴也”。实际上, 底下还应有一个“罢”字, 也还应再有“阳也罢”三字。“也罢”是助词, 这里连用两个 “也罢”是表示不以“阴”或“阳”为条件。蒙本、戚本却把“阳”、“也”二字生硬地拆开, 与原文的距离实不可以道里计。 

    说蒙本、戚本晚于己卯本, 并且受到了己卯本的影响, 大概是不会冤枉它们的。 

    再看另外一个小例子。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 “众鬼见都判如此, 也都忙了手脚, 一面又报怨道……”其中“报怨”的“报”字, 是曹雪芹那个时代的通俗的写法。在《红楼梦》早期抄本中曾屡屡现身。蒙本、戚本却将它更换为比较正规的“抱”字, 正暴露出后改的痕迹。我估计, 这很可能出于抄手之所为。 

    总之, 这四种版本都晚于甲戌本; 其中, 己卯本早于庚辰本, 庚辰本又早于蒙本、戚本。 

十五 简短的结论

一, 第十六回的结尾, 异文较多。它提供了一个例证, 可以判断各个版本成立的先后。 

二, 脂本十一种和程本两种, 由于结尾的文字不同, 而呈甲、乙、丙、丁四种类型。 

三, 四种类型成立的先后顺序为: 

┃甲┣━┫乙┣━┫丙┣━┫丁┃

四, 脂本十一种的异文基本上都出于曹雪芹的初稿或修改稿。 

五, 十一种脂本和两种程本各自成立的先后顺序, 图示如下:

                                   ┏━┫庚辰┃

           ┃甲戌┣━┳━┫己卯┣━┫

                     ┃            ┗━━━━┫ 蒙 ┃ 戚 ┃

                     ┣━┫ 杨 ┃

                     ┣━┫ 舒 ┣━┫ 列 ┃

                     ┗━┫ 梦 ┣━┫程甲┣━┫程乙┃

一九九四年四月 

【注 1】《薛蟠大闹学堂》一文系为“1986年哈尔滨国际红楼梦研讨会”而写, 曾在小组会上宣读。后应友人之约, 改订为《解破了〈红楼梦〉的一个 谜--初谈舒本的重要价值》, 发表于《红楼梦学刊》(文化艺术出版 社, 北京)1990年第二期。

【注 2】《迎春是谁的女儿? 》载于《红楼梦学刊》1991年第四期。

【注 3】《读红脞录》发表于《红楼梦学刊》, 自1991年第一期起连载。

【注 4】《读红琐录》发表于《红楼》(贵州省红学会, 贵阳), 自1992年第一 期起连载。

【注 5】这十一种脂本是: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舒本(舒元炜序本)、杨 本(杨继振旧藏本)、彼本(俄罗斯圣彼得堡藏本)、蒙本(蒙古王府 旧藏本)、戚本(戚蓼生序本,包括有正书局石印本、张开模旧藏本、 泽存书屋旧藏本三种)、梦本(梦觉主人序本)。

【注 6】引文据甲戌本。

【注 7】不包括标点符号,也不包括后笔旁添或圈点涂抹的文字。

【注 8】戚本三种,在第十六回结尾上,文字基本相同,故不再对它们作进一步 的区别。

【注 9】其中有空白两处,占据二十一个字的地位。

【注10】“逝”,原误作“游”。

【注11】“面”,原误作“回”。

【注12】“阳”下,旁添“间”字;“势”下,旁添“利”字。这都出于后人的 手笔。据彼本,可知“阳”下夺一“人”字。

【注13】“报”, 程甲本作“抱”。

【注14】朱笔眉批, 见于第一回。

【注15】《红楼梦》第四十七回写宝玉和柳湘莲的对话, 提到了他们各自为秦钟 上坟的事。但在现存《红楼梦》各回文字中, 并没有写到过秦钟和柳湘 莲的交往。估计这样的内容已在《红楼梦》的创作过程中被曹雪芹删弃 掉了。

本文链接:https://www.bowenba.com/jiaoshizhijia/jiaoyusuibi/xler6w.html

Copyright © 2024. 博文吧 All right reserved. 苏ICP备20210251号-2

文字美图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部分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推送时因种种原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上,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立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