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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申请书范文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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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改名申请书

改名申请书范文参考

改名申请书

赣州市宁都县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xxx,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我清楚知道,我这一申请会给贵单位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对此我深表歉。改名原因如下:

一.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二.因本人在赣州市蓝天世纪幼儿园工作,办暂住证已用我所要改为的名字(xxx),而与我现身份证名字不符。故,有一些不便。

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 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x更改为xxx,本人承诺改名所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望同意为切!

申请人:

年月日

证明

李燕萍同志在本单位(赣州市蓝天世纪幼儿园)工作所办理的居民暂住证所用姓名为李美琏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证明人:

年月 日

篇二:改名申请书及改名的方法

改 名 申 请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

本人现用名****,女,汉族,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我清楚地知道,这申请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对此我表示歉意。改名陈述理由如下:

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现用名太过于庸俗,以至于我都不愿告诉别人我的真名。现在,因长期错误使用,原有名字反而遗忘者,身边的朋友也都是习惯叫我霁萱。原用名也经常会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为了在今后的人生旅途中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董丽莉更改为董霁萱,且依姓名条例第七条第一项第六款命名文字字义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申请改名以二次为限!现二代身份证已经丢失,特借此补办身份证的机会改名,申请改名为****,望重新开始新的人生。本人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但愿贵所应该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改名意愿!谨请领导批准为盼,本人深表感谢

申请人:

2011年3月22日

改名的'方法:

先写个申请到出生所在地村委会签字盖章,当然要写理由,还要写责任自担等。然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最好就是托村委或社区跟你一起去。改名字是要交钱的,一字100。改了后,你现在用的身份证就会被收回注销,需重新办理,还要重新打印户口登记表。重新打印的户口表上会有一栏显示:曾用名:***(这个很重要)。你也可以让派出所给你出一份改名的证明。然后你可以拿你新办的身份证户口表(或证明)到学校啊银行啊单位啊改档案啊户头啊等。这样你的那些证书就是有效的。

姓名变更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

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处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

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楼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另外补充下有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户口登记条例》第18 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对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公民改名字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篇三:更名申请书

更名申请书

湘潭市岳塘区宝塔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陈剑,汉族,女,1981年11月06日出生,身份证号:430304198111060785,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我清楚知道,我这一申请会给贵单位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对(转 载 于: :改名申请书)此我深表歉。

改名原因如下:一.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二.因本人在读书期间发生了多次因重名而被误解的事情,让我觉得很为难,并给我带来了一些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陈剑更改为陈思颖,本人承诺改名所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望同意为切!

申请人:陈剑

2014年5月16日

更名申请书

湘潭市岳塘区宝塔公安局:

本人儿子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祝淼淼,男,汉族,2006年6月6日生,身份证号:430304200606060031。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儿子姓名为祝义淼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儿子提出书面申请。

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办理户口登记用名一直没有使用。从上幼儿园到现在马上要上小学三年级了,一直使用的是祝义淼这个名字,为保证我儿子学籍的延续性,方便以后的升学和就业,现特提出书面改名申请。我知道,这样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但还是肯请贵所予以批准我为儿子的改名申请为谢!特此申请

申请人:父亲:祝泽锋 母亲:陈剑

儿子:祝淼淼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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