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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的写法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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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例的概念

条例是用于规定较长时期实行的调整国家生活某个方面准则的法律规范性文书,或用于规定某机关的组织、职权以及某些专门人员责任和权限时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书。

二、条例的特点

1、权威性

条例的制定者,是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因此具有权威性。条例一经颁布,受文者必须执行。

2、稳定性

条例是为保证某个领域的工作顺利开展而制定的,是比较长期实行的行为准则,在一定时期相对稳定。

三、条例的'结构、写法

条例一般分为标题、通过的时间和方式、正文几部分。

1、标题

一般由制文机关、事由和“条例”构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也可以省略制文机关,以事由和“条例”构成,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2、通过的时间和方式

此项内容写在标题之下,常用括号标明。

3、正文

正文有两种写法。一是章条式。第一章为总则,说明颁布制定此条例的目的、依据等。最后一章为附则,申明条例的解释权、生效日期等。中间各章为分则,写条例的具体条款。二是条款式。第一章写制定条例的目的、依据,接着写条例的具体内容,最后一条或几条说明条例的解释权和生效日期等。

四、条例的写作要求

1、要考虑周全,要与有关的制度和法规相衔接与协调,不能互相抵触。

2、各章、各条要有相对的完整性,章、条之间切莫在内容上互相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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