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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状(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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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CN人才网,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离婚起诉状(成功案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离婚起诉状(成功案例)

  离婚起诉状(成功案例)1

原告:李**,男,xxxx年6月 2*日出生,汉族,邯郸县户村镇**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李杰民,河北张凤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赵*,女,xxxx年10月13日生,汉族,现住邯郸市**区**路239号兴隆﹒城市西景小区3号楼-1-3。

电话:*******

诉讼请求

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依法判决婚生子李博浩宇的抚养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xxxx年4月经人介绍与被告相识,相识后父母双方经常唠叨要尽快结婚,原被告于xxxx年9月18日登记结婚,领取了结婚证。在举行结婚典礼之前,被告打电话给原告说:必须买冰箱、VCD与房子,否则就不结婚,当时原告家庭条件不好,只好借钱买了冰箱与VCD,这才勉强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不好, xxxx年11月2日生育一男名叫李博浩宇。结婚后,因被告的脾气、性格、及生活处事方式经常与原告发生争吵,双方只是凑合着维持婚姻。为此,原告于xxxx年一直在山西出差,被告便一直要求原告买房子,因原告当时经济条件不好买不起房子,便与被告多次因房子、经济困难等问题发生争吵,xxxx年协商离婚过一次。后来因孩子在邯郸市上学便在邯郸市租住房屋,在邯郸居住期间,原告在单位工作(当时工资很低),为此被告不但不理解,反而因生活琐事及一致要求被告买房子等问题与原告争吵不休,为此原告自xxxx年便从家中搬出在外租房与被告分居至今,在分居期间原告每月都将孩子的抚养费及学费3000元交付被告,xxxx年原告单位换发工资卡,因给被告孩子的抚养费让被告来户村信用社门口取卡,在户村信用社门口,被告与原告发生争吵,对着原告的两个同事用手打了原告的脸部,原告没有理睬被告。原告与被告在分居期间,被告多次到原告单位闹事,其行为严重影响了夫妻之间感情。

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无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不好,夫妻现已分居至今,无和好可能,夫妻之间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之规定,特诉至贵院,望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据理作出公正裁决!

此致

  复兴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离婚起诉状(成功案例)2

原告张XX,女,汉族,农民,xxx年1月13日生,住隆回县金石桥镇。

被告胡X,男,汉族,农民,xxx年11月2日生,住址同上。

诉讼请求:

一、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小孩胡X、胡XX判归原告抚养,原告自愿承担小孩抚养费。

事实与理由:

xxxx年,原、被告经媒人贺方介绍相识,当时原告年仅十七岁,不懂人事,由于原告父母只生了四个女儿,有心招被告做上门女婿,原告也只好应了父母的心愿,双方于xxxx年登记结婚,xxxx年6月4日生一女孩,取名胡华敏,现已成年。双方结婚后,被告游手好闲、吃喝玩乐,对家庭极不负责,双方感情破裂。xxxx年两人协议离婚,离婚后,被告又向原告检讨自己过失,以割手自杀,要求复婚,原告完全是看在小孩份上,便答应与被告复婚,于是1999年6月25日双方又复婚,xxxx年正月11日,生一女孩,取名胡X宏,xxxx年正月25日生一男孩,取名张晶,可被告游手好闲的秉性非但未改,反而变本加厉,原告一直独自默默忍受负担小孩学费、生活费,而被告却一直不闻不问,只管自己逍遥快活。xxxx年6月,在深圳市水井原告发现被告与一湖北女孩非法同居,两人大吵一架,从此夫妻分居至今,长达两年之久,至此,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再无和好可能,今具状前来,恳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真相,秉公裁决!

此 致

  隆回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张XX

  xxxx年7月21日

  离婚起诉状(成功案例)3

原告:强某,女,出生,汉族,无职业,现住,电话:

被告:学某,男,出生,汉族,个体,现住址。电话:

诉讼请求

一、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女归原告监护抚养,由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我与被告于xxxx年经人介绍相识,xxxx年结婚。婚生一女,xxxx年1月28日出生,现就读于中学。 我与被告结婚初期感情尚可,结婚半年后,因性格原因及生活琐事双方经常吵架,原告多次遭到被告打骂。为此我曾于xxxx年11月份起诉离婚,经法院xxxx年12月份调解结案。此后,我与被告一直分居,加上以前分居的时间,已连续长达42个月,双方感情仍没有任何改善。 以上事实足以说明我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维持这样的夫妻关系,双方都痛苦,对正在高中就读的孩子成长更不利。另外,被告多年来一直不负家庭责任,在从事个体饭店经营收入很高,但从未向家中交付,并有意隐瞒收入,而且其居住地点也不固定。婚姻存续期间尚且如此,如果离婚判决其分期给付子女抚养费,将会是一纸空文,根本无法执行。所以我要求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综上,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维护我及女儿的合法权益。

此致

  某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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